财联社6月24日电,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6月19日,日本财务省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大陆企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及未被抽样的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33.29%,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5.32%;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86%—20.7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