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市场冲高回落,市场情绪不佳,主要指数悉数下跌。商品期货方面,本周商品涨多跌少,沪金和甲醇领涨本周市场,棕榈油和菜粕领跌。
财联社(深圳,记者 周晓雅)讯,今日,中期协发布实施《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提升对风险管理公司的自律管理水平,推动风险管理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中期协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经过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制定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期协表示,各风险管理公司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2021年7月至12月各月报表;2022年1月报表报送时限同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此次发布,标志着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正式建立。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有效促进风险管理公司提高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风险管理的作用,引领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设置了24个月的阶梯式过渡期安排,施行后第13个月,风险管理公司各项风控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不低于80%。过渡期届满后,中期协将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包括风控指标连续6个月无法符合规定标准,可取消风险管理公司设立备案。
近年来,期货风险管理业务发展步伐加快。截至2021年10月底,共有91家期货公司在协会备案设立94家风险管理公司,行业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213.38亿元和317.87亿元。2021年1-10月累计实现业务收入2187.95亿元,净利润19.09亿元,相比2017年同期,分别增长240.15%和134.68%。
规定风控指标标准,要求100%覆盖风险
首先,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办法》规定了4个监管指标和13个观测指标。
其中,监管指标标准分别为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各项风控指标的预警标准为规定标准的120%。
中期协介绍,风险覆盖率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的比值。风险资本准备以风险敞口为计量基础,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三大类,在每类风险下,又按照期现业务、场外业务、做市业务等不同业务类型分别计量。三大类风险结合行业特点考虑了基差价差、场外业务净额结算、收取履约保证金等多方面相关的风险。
观测指标涵盖杠杆类、财务类和资金分配情况三类,不设具体监管标准,旨在补充了解公司的整体情况。
杠杆类指标包括净资本/负债、流动比率、净资产/负债、资产负债率、资本杠杆率,用于观测风险管理公司的负债比例情况。财务类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融资比率等,用于观测风险管理公司的收益情况、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融资构成及比率等。资金分配情况指标,将公司资金总额分为期现业务、场外业务、做市业务分配量和其他类资金,用于观测公司各项业务的资金分配占比情况。
中期协表示,《办法》既综合反映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整体风险情况,又体现不同的风险类型。风控指标的计算涵盖公司期现类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以及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债券、股票和理财产品等可能面临的风险,对于未来的新产品、新业务也作了相应安排。
按月报送,首批在明年2月末前报送
《办法》当中还明确编制和报送要求。风险管理公司应当按月报送风险控制指标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除了风险管理公司本身,还应当将其控股的从事风险管理业务的境内子公司,按合并数据口径纳入风控指标报表编制范围,以准确计量公司整体面临的风险敞口,避免监管套利。
中期协强调,风控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母子公司均应尽职履责。风险管理公司应当持续符合风控指标的相关要求,按规定编制和报送指标报表。要求风险管理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向期货公司报送风控指标报表及相关情况报告,保证期货公司及时掌握并评估风险管理公司的风险情况。
同时,期货公司应强化对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管控职责。比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动态监控风险,补充资本实力。此外,公司还应进行压力测试,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肥尾风险。
6个月不达标即可取消设立备案
《办法》明确了中期协对风险管理公司风控指标达标情况、报表编制与报送等相关活动实施自律管理。比如,中期协可以进行自律检查,并可以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其中,《办法》提出,如果风险管理子公司风控指标连续6个月无法符合规定标准的,中期协可以取消风险管理公司设立备案。
另外《办法》还要求,期货公司强化对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管控职责,督促风险管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比如,当风险管理公司进入风险预警期时,要求期货公司督促风险管理公司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改善风险控制指标。
设置24个月阶梯式过渡期,整改期不得新增备案
为确保风控指标管理要求能够稳步落地实施,《办法》还设置了24个月的阶梯式过渡期安排。
对于目前风控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风险管理公司,《办法》提到,将给予24个月的过渡期。其中,自《办法》施行后第13个月,风险管理公司各项风控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不低于80%。
过渡期内,风险管理公司应按要求报送风险控制指标报表,前述提及的净资本、风险覆盖率、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性覆盖率4项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自主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增备案。
过渡期届满后,风险管理公司仍未能满足本办法规定的,中期协按照《办法》采取相应自律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