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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53【工信部:支持培育数据安全企业 境内收集和产生的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财联社9月30日电,工信部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收集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收集数据。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未经个人、单位等同意,不得使用数据挖掘、关联分析等技术手段针对特定主体进行精准画像、数据复原等加工处理活动。行业监管部门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支持推广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培育数据安全企业、研究和服务机构,壮大数据安全产业。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出境,并加强对数据出境后的跟踪掌握。核心数据不得出境。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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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16:52:53 49219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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