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截至11月4日,首批主动ETF已有15只宣布成立,其中14只认购户数过万、6只超过2万户;
② 业内人士称,同等募集规模下认购户数越多,通常意味着持有人越分散,有利于上市后持营;
③ 实际持有人结构仍需穿透观察,具体以上市交易公告书披露为准。
财联社11月5日讯(记者 王晨)基金投顾“既卖产品又收顾问费”的老问题,这一次被落到了基金份额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向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投资顾问试点机构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份额设立工作的通知》,对设立基金投资顾问份额(下称T类份额)作出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T类份额不设认(申)购费和客户维护费,管理费原则上按原基金管理费的60%收取,2027年起相关投顾试点机构新增业务须配置T类份额。
表面看,这是一次降费。但在多位券商基金投顾业务负责人看来,T类份额砍掉的主要是渠道分销环节的费用,真正被改写的,是投顾机构“凭什么收钱”,这将推动基金投顾回归“买方代理”的本质。不过,存量基金是否全部设份额、个人与机构客户如何区分、销售服务费如何抵扣,眼下仍留有讨论空间。
要点一:单为投顾业务、个人投资者设立的份额
《通知》界定,T类份额是基金针对投顾业务、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设立时需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清晰约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
配置义务按机构身份区分。投顾试点机构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或由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合作提供投顾服务的,坚持最优价格执行原则,优先配置T类份额。试点机构不得利用T类份额名义实施误导宣传、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要点二:费率做减法,销售服务费仍保留
根据通知,T类份额不设认(申)购费、客户维护费,管理费原则上按原基金管理费的60%收取。销售服务费则没有一刀切取消,基金销售机构可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T类份额收取不高于同一基金其他份额费率水平的销售服务费;赎回费则按《费用管理规定》第十条执行。
销售机构还需标识投顾业务使用的基金交易账户,并通过基金行业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交换信息。说白了,投顾持仓今后在登记环节可被识别。
要点三:两个重要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对T份额的设立环节用的是鼓励口径,基金管理人综合评估规模、持续运作能力、流动性管理、投资者结构等情况后设立T类份额;拟对存量基金设立T类份额的,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货币市场基金不设立T类份额。
在配置环节,自2027年1月1日起,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含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开展)的试点机构,应在新增业务中配置T类份额;存量业务可在策略调仓等过程中,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最优执行原则逐步过渡,《通知》未给出截止期限。
降低基金投顾综合投资成本
对个人投资者,最直观的是基金投顾持有成本下降。T类份额不设置申购费、客户维护费,管理费原则上按原费率的60%收取。有券商投顾业务负责人提到,T类份额统一了收费标准,客户不必再纠结A类、C类份额哪个更划算。
值得注意的是,T类份额的降费是“结构性”的,它砍掉的主要是销售环节的费用(申购费、尾随佣金性质的客户维护费),而非管理费本身。这意味着被压缩的是渠道分销成本,而非投研管理价值。
更深一层在切断利益冲突。机构同时做销售和投顾,作为销售方有动力推荐尾佣更高的基金,作为投顾方又理应为客户选最合适的产品。《费用管理规定》已要求,对投顾业务形成的保有量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T类份额则把这条要求固化到产品层面。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投顾机构由此无法再从底层基金获得渠道返佣,收入被纯粹化为投顾服务费,收钱的路径从“卖产品拿返佣”转向“管账户收服务费”,这将推动基金投顾回归“买方代理”的本质。
有行业分析指出,投顾份额的透明费率结构旨在“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巩固和保障投顾机构践行信义义务”。日后判断一家机构是否真在做买方投顾,底层是不是T类份额会是一个依据。
新规对投顾机构收入影响可控
新规会不会冲击投顾机构收入?一位券商投顾业务负责人解释,对原本采用全抵扣模式的机构,过去底层的管理费分成、销售服务费、申购费都用来抵扣投顾服务费,按孰高原则收费;换成T类份额后,申购费和管理费分成不再参与抵扣,只比较销售服务费与投顾服务费孰高。孰高原则没变,收费逻辑更干净,影响可控。
承压的是部分抵扣客户维护费的机构。业内人士认为,全额抵扣的机构基本不受影响,部分抵扣的机构则少了套利空间,各家抵扣标准被拉到同一水平线,这或许是针对此前个别机构在报备时利用规则表述尺度差异“钻空子”的规范。
长期看,收入高低落回专业能力。投顾服务费定价将与选品、陪伴服务挂钩,市场会出现差异化。也有观点认为,若A、C、T份额相互隔离,T类份额底层费用更低,产品净值会有一定增厚,对投顾机构是利好。
基金公司与渠道工作量前置
短期最忙的是基金公司,据业内人士介绍,基金公司10月已收到相关通知,被要求11月底基本完成T类份额工作,但目前仍在考量为全部产品还是部分产品设立。《通知》对存量基金是鼓励而非强制全覆盖,目前也暂无官方解读,后续仍有沟通空间。
此后,规模较大的产品还可能涉及调仓,代销渠道和投顾机构则需完成T类份额接入、上线和合同签署等事务。
“个人投资者”限定成落地难点
争议最集中的是“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限定。此前业内普遍把T类份额理解为投顾份额,签署投顾协议即可使用,并未区分个人与机构。而投顾组合往往同时有个人和机构客户,若要在同一组合内让个人买T类份额、机构买其他份额,系统必须改造;机构单独设组合的,改造压力则相对较小。有业内人士判断,单为个人拆分系统成本过高,大概率会引导产品拆分。
另一难点在销售服务费抵扣。据券商基金投顾业务负责人介绍,T类份额仍有销售服务费,而公募基金相关规定要求持有满一年以上免收销售服务费,投顾机构希望用销售服务费抵扣投顾服务费,但业内尚未找到较好的系统实现方案。
存量切换同样考验执行。客户有自主选择权,不会被强制切换;渐进过渡也能避免一刀切的调仓成本,比如部分产品持有不满7天会产生赎回费。一券商基金投顾负责人提醒,调仓应先做客观的全市场选基,再对选中的基金应配尽配T类份额,不能为了换份额而换掉原本表现不错的基金。
还有有业内人士提到,监管此前已对基金投顾牌照应批尽批,T类份额意在引导更多机构积极开展投顾业务,也与长钱入市的方向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