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17:55:15【证监会:持续运作的迷你基金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管理人需承担基金固定费用】
证监会今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迷你基金难以召开持有人大会、运作成本相对较高的情况,《运作办法》明确,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应承担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而拟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管理人仍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此外,《运作办法》还提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一定规模的,基金合同终止,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还可以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等方面,约定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财联社记者 周晓雅)
公募基金动态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时隔12年,公募基金运作办法修订,十大亮点看变化,多举措支持逆周期布局
2026-10-09 17:55:15 999231 阅读
商务合作
热门解锁
相关阅读
评论
热度
最新
发送
复制
取消
垃圾广告
政治激进内容
色情低俗内容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