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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43【中基协:基金公司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
财联社4月17日电,《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今日下发,进一步明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应当纳入递延支付人员范围,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限不少于三年,递延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分比例。(财联社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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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18:43 2290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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