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强调以市场为主导的改革方向,同时发挥政府作用保障有效市场; ②国家医保局连续8年开展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动医药产业走上重创新、强研发的发展道路。
①14条举措,覆盖创新药首发定价、医保支付标准、零售终端价格、短缺药保供以及原辅料与流通监管等关键节点; ②核心变化在于不再单点调节价格,而是试图重构一套贯穿研发、上市、支付到流通的价格形成体系; ③药品价格治理正从碎片化调控迈向“稳定预期、强化临床价值、全链条治理”的新阶段。
意见要求加强药品价格治理,提出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健全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制度、防范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生产经营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