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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城建因募集资金违规遭警示,资金监管“防火墙”持续筑高
①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将超过22亿元的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未如实披露相关情况,被上交所书面警示。
                ②评级机构维持镇江城建AA主体信用等级,但提示公司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大、资产变现能力弱等风险。

财联社11月17日讯(编辑 杨斌 实习生 郑斐睿)近期,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镇江城建”)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自律监管决定书。

该决定显示,镇江城建因在“20镇城F5”等多只公司债券发行后,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包括将合计超过22亿元的募集资金转入发行人一般户。并且,公司未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的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因此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镇江城建成立于1994年,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公司确立了“城市资产运营、房地产开发建设、环境产业”三大主业,在转型发展、项目推进、企业治理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镇江城建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726.35亿元,总负债为1063.98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2亿元,同比下降11.28%;实现净利润2.35亿元,同比增长2.29%。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镇江城建的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报告肯定了公司的主要优势,例如作为镇江市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能在项目、资金等方面获得政府支持,并且其拥有的水务业务具有区域专营优势。

但与此同时,该报告也明确提示了主要风险,包括:公司已积聚很大的债务规模,偿债压力大;资产以项目建设投入、项目回购款和土地为主,变现能力较弱;并且对当地其他国有企业的对外担保余额大,存在代偿风险。报告还提到,公司的化工业务板块受市场波动影响,且因业务种类繁多,面临一定的管控及运营压力。

财联社查询企业预警通发现,镇江城建目前存续债券29只,存续余额共计129.16亿元。

镇江城建此次被警示的募集资金违规问题,一直是沪深交易所债券监管的重点。事实上,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交易所已构筑了严密的制度防火墙。

上交所最新发布的《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中,明确要求发行人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

指南强调,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以前,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该指南还规定,发行人应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并在定期报告中按照债项逐一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等。

上交所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也明确规定,受托管理人有责任“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针对镇江城建这类城市建设企业,上交所的《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还划定了额外红线。规定明确,此类企业申报发债“应当符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同时,募集资金不得投向“纯公益性项目” ,并承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在相关指南中也提出了类似的严格要求,同样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台账和受托管理人至少每季度的核查义务。

更重要的是,深交所规定,若发行人擅自改变前次发债募集资金用途且尚未完成整改的,将“不得再次申报发行公司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债券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正成为监管的全面共识。除交易所市场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期也发布了针对资金监管行的通知,提出了更严格的履职要求。

该通知强调,资金监管行必须“按照穿透原则”对募集资金的每一流经账户进行跟踪穿透核查,并有权对不合规的划款申请“拒绝放款”,显示出监管正向更深层次的穿透核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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