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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造假余波持续发酵 江阴资深“创二代”被取保候审|速读公告
①模塑科技董事长曹克波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收到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书》;
                ②因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95%,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深交所的纪律处分;
                ③模塑集团由从政府“辞官下海”的曹明芳创办,其子曹克波自2006年接班出任模塑科技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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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0月24日讯(记者 武超)模塑科技(000700.SZ)此前年报虚增利润的影响还在扩大。今日晚间公司披露,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克波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收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根据公告,曹克波所涉及违规披露事项,与公司2022年12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深交所的纪律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也因这一事项,模塑科技财务总监钱建芬、财务经理刘华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无锡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回溯模塑科技此前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被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当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30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7月12日,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 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对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对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朱晓华、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模塑科技表示,目前,曹克波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开资料显示,模塑科技为江阴模塑集团旗下企业,主要经营保险杠等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等汽车装饰件,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5.49亿元,同比下降8.49%;归母净利润为3.58亿元,同比增长60.37%。

财联社记者关注到,模塑集团由从政府“辞官下海”的曹明芳于1984年创办,系江苏省第一家乡镇级的中外合资企业。1999年8月,模塑集团出资买断“兴澄股份”外壳,一举成为江阴市第一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并于2000年将上市公司更名为“模塑科技”。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让其收获了“中国汽车保险杠大王”的美名。现年80岁的曹明芳,目前仍是模塑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而现年55岁的曹克波,系曹明芳之子,自2006年接班其父、出任模塑科技董事长,至今已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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