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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随“百万悬赏”!医药行业整肃再加码 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征求意见
①今日傍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对医药产研购销环节的合规提出了全面的指导、建议;
                ②此前,重庆、河南等多个省市已出台类似指引,进行先行先试;
                ③业内认为,指引对医药企业搭建合规体系提供了方向,代表着医药企业合规新时代的开启。

财联社10月11日讯(记者 卢阿峰)今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专家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份征求意见稿是医药企业合规建设指引大全,对医药企业搭建合规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这代表着医药企业合规新时代的开启。

征求意见稿共四章49条,总则、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识别与防范、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处置。

其中,对于如何识别与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征求意见稿针对覆盖医药产研购销环节中的九大场景做出了清晰的指引,包括:医药企业学术活动、接待、咨询服务、外包服务、捐赠、赞助、资助、无偿投放、临床研究、零售终端等场景下商业贿赂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北京百思力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恒在采访中告诉财联社记者,该份征求意见稿的推出,对于近一年来处于医药反腐风暴中的企业人士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该怎么做,这份征求意见稿说得很清楚,直接揭开了行业‘面纱’,是一个重要进步,这给了企业人士确定性,对于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也提供了权威的指引。建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并积极自查、及时整改。”

事实上,在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方面,已有多个省市开始了先行先试。

今年7月12日,重庆印发了医药全领域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该指引列举了包括假借销售费、推广费等在内的8种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此前河南、黑龙江、湖北、福建等省份已有同类指引出台。

“在征求意见稿之后,医药企业合规建设就不需要参考各个省份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了,只要把这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引研究明白就可以了,其他省份的指引若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版本有冲突,肯定以后者为权威。”医药行业专家郭新峰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由于医药产业供应链及资金链均较长、资源富集、权力集中,这导致了医药产业在药品采购、推广销售、定价等环节,腐败风险高发,部分医药企业及其雇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或保持市场竞争力,行贿之外,骗保、走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自去年开始,相关部委启动了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与往年不同的是,除了力度空前、案件量激增外,还表现为监管标准日渐明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细化规范陆续出台。

今年5月,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解读稿明确,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深化“风腐一体”治理,紧盯具体问题持续加压发力。

另据业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底,今年至少已有超过200名医药领域的“一把手”被查处,涉及地方卫健、医保、药监、医院等领域的领导干部,以及药企的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层。

“整体感觉,医药行业的反腐风暴已经基本常态化了,相关部门的决心是坚定的,‘久久为功’落到了实处。”郭新峰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前一天,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期进一步发挥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链内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

这一征求意见稿中的“百万悬赏“,以及公告中提到内部举报人,包括内部员工、相关知情人,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财联社记者行业观察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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