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7日电,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自10月8日起实施。通知指出,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通知还指出,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房屋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