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3日电,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近日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办法》。在促进数字化发展方面,《若干办法》提出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鼓励发展数字化平台经济、鼓励建设数字化创新实验室。其中,对企业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智慧物流仓储、智慧港口、智慧监管等数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给予年度数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补助。已获得厦门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的,在现行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上述补助和奖励不可重复适用,单家企业每年从厦门自贸片区获得补助或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