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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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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当前对辅助生殖的需求增长率依旧较快,2014-2019年,其市场增速均在10%以上。未来,受不孕不育率攀升以及市场对辅助生殖技术的接受程度的加深,可预计辅助生殖市场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根据行业的生命周期理论,结合我国辅助生殖行业产业发展现状可以判断,我国辅助生殖行业产业市场规模增长速度有望维持在10%以上,正处于成长期阶段,市场需求依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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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6 12:55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1月26日电,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持续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助力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医保部门研究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辅助生殖类项目统一整合为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项,规范辅助生殖类项目立项。目前已有北京、内蒙古、江西、山东等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健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综合运用医保政策工具积极支持生育,持续降低生育成本,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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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1 13:00 来自 山西日报
    山西: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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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 16:3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1月20日电,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市县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多渠道加大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投资,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拓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功能,率先在海口、三亚、儋州试点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探索将国有闲置场所用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区按照容纳人口,对普惠托育场所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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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4 17:47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1月4日电,孝感市近日出台《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享受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家庭,在市内具备资质、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授精辅助生育的,给予辅助生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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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0 18:42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30日电,截至2024年10月30日,已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山东、上海、浙江、江西、青海、吉林、江苏、河北、安徽、海南、福建、河南、陕西、西藏、湖北、山西、湖南、广东、云南、宁夏、四川、重庆共27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文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他剩余4个省份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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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9 08:33 来自 财联社
    ①香港预计明年年中试行与内地跨境支付,跨境支付发展有望全面提速。②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强化生育服务支持,辅助生殖需求有望全面释放。③建设文化强国重要路径,短剧出海有望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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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9 08:06 来自 财联社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辅助生殖需求有望全面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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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8 17:03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28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到,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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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8 17:01 来自 财联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

    三是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强化职工权益保障,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四是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

    《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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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2 06:24 来自 重庆日报
    财联社10月22日电,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精子优选处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限额,个人负担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治疗期间发生的其他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药费用,按市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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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4 16:17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14日电,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5日起,将包括“取卵术”在内的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3个加收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据了解,此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分别为: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和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人工授精和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3个加收项目分别为: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此外,宁夏还新增“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门诊慢特病病种,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遵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不设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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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2 19:1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12日电,云南省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辅助生殖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将云南省原“B超下采卵术”等20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制定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的最高限价标准。将其中“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每年度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保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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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1 08:2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11日电,近日,山西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甲类项目4项,乙类项目9项,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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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27 09:08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8月27日电,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3年以来,北京等多地陆续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此后,多个省份医保部门积极跟进,截至2024年8月1日,已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甘肃、新疆、山东、上海、浙江、江西、青海、吉林、江苏、河北、安徽、海南1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2024年9月1日起,福建、河南、陕西、西藏4个省份也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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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16 13:3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8月16日电,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8月16日印发通知,自9月1日起,河南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国家确定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还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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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04 19:13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8月4日电,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方面,《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原有24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政策支付方面,《征求意见稿》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挤占门诊统筹限额,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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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18 22:17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7月18日电,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8月1日起,海南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植入前胚胎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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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16 16:03 来自 一财
    财联社7月16日电,国家医保局官微16日发文称,从8月1日起,辅助生殖将纳入安徽医保报销。此次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了安徽省辅助生殖医保报销的“零突破”,预计每年将为安徽省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亿元左右。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5日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自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提出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逐步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辅助生殖进医保驶入了快车道。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广西、甘肃、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吉林等地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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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01 14:11 来自 央视新闻
    财联社7月1日电,江苏将“胚胎培养”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椎管内分娩镇痛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下一步,江苏医保部门将会同卫健部门持续加强跟踪监测,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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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31 16:16 来自 财联社 刘蕊
    美银警告:韩国人口结构正“跌落悬崖” 下个十年经济增速或跌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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