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时前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月6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其中提出,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在数据标注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提升和场景应用等方面先行先试。链接公共数据,主动公开的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以及各类高质量数据集,对社会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研究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相关标准,从数据生成、注释定义到数据管理的全过程,确保数据标注的准确性和数据模型的专业性。制定高质量数据标注与交付规则,提高训练数据质量。支持农业、工业、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数据运营平台集约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数据的规模化、常态化供给。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平台标准,促进平台间互操作,实现全国数据资源的跨领域、跨层级、跨区域流通利用。构建集成数据采集、存储、清洗、标注、管理、应用等功能的一体化数据基础通用工具平台,提升数据加工效率,保证数据质量。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