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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6月10日电,市场监管总局官网6月10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称,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系列案,发现犯罪分子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新型衍生物,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了执法检验方法、组织专家出具了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将《食品中比沙可啶环丙甲酰替代物的执法检验方法》《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食品中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的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发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用上述检验方法对涉案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案件定性裁量和定罪量刑的参考。认定意见作为同类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佐证材料,可供司法机关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