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16日电,丰林集团(601996.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缴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公司初步估算缴回税费金额约为2700万元,不涉及行政处罚,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公司将与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必要时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小财注: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丰林集团年内第三次面临税务补缴压力。
4月16日,丰林集团全资子公司钦州丰林即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被要求对部分农产品增值税申报不符合项进行自查。6月15日,公司披露钦州丰林已完成自查及申报,转出进项税3781.14万元,无需缴纳滞纳金。
4月21日,丰林集团另一全资子公司百色丰林收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部分不符合项进行自查及补正申报。7月2日,丰林集团公告称,百色丰林已补缴税款2690.54万元,无需缴纳滞纳金。
此次母公司层面再被要求缴回约2700万元退税款,三起税务事项合计金额已超过9100万元。从公告内容看,三次税务核查分别指向“农产品增值税申报”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两类政策的适用问题。
丰林集团2024年、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0亿元、-1.28亿元。公司7月14日公告,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至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