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18:52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8月22日电,证监会批复同意国信证券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47,731,432股股份、向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7,198,746股股份、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9,635,777股股份、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522,843股股份、向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1,642,013股股份、向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1,099,811股股份、向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483,06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核准国信证券成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主要股东,核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万和证券实际控制人。对国信证券通过换股方式依法取得万和证券2,183,877,82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96.0792%)无异议。国信证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