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前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7月25日电,《上海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指引》发布,分区调控公共充电设施发展。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依托本市充电平台和车辆平台相关数据,对全市充电设施的供需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结合车、桩发展情况每年滚动更新《上海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发展区”“保持区”和“调控区”划分方案》,根据充电基础设施供给侧与需求侧匹配情况,将全市网格化划分为“发展区”“保持区”和“调控区”,并指导各区域公共充电设施有序发展。停车场(库)配建的充电设施、换电设施以及住宅小区内建设的充电设施不在本建设指引的指导范围。充电需求高于充电供给的划分为“发展区”,鼓励第三方充电运营企业结合公园、绿地、景区、宾馆、医院、商场、交通枢纽、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及闲置土地、空置厂房等土地资源适度超前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优质公用充电场站。充电需求和充电供给相对均衡的划分为“保持区”,不鼓励在“保持区”新开展独立用地的特大型公共充场站建设。充电需求低于充电供给的划分为“调控区”,原则不再鼓励在“调控区”新开展独立用地的公共充电场站建设。本文件自2025年8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