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16:33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11日电,香港证监会谴责瑞士盈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1,085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犯有产品尽职审查、备存纪录及延迟汇报的缺失。在产品尽职审查方面,瑞士盈丰在评估322只债券时,没有考虑不同产品的专有特点,亦没有及时更新其内部政策以反映监管变动。瑞士盈丰亦没有确保在每次交易时或之前,就若干复杂产品的分销向客户提供充分资料及警告声明。至于备存纪录及延迟汇报方面,瑞士盈丰没有就141只债券备存产品尽职审查纪录,及于2020年7月首次怀疑出现产品尽职审查缺失时,没有立即向香港证监会作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