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29日电,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具体内容包括:
①对自境外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保税监管场所内独立保税仓储设施并用于复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验。
②支持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对存储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石脑油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进行整合,创新实施“两类库容、总量核准、分类调剂、动态使用”的监管模式。
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汽车研发测试用故障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
④在液化天然气(LNG)期货上市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LNG期货交割库相关业务,允许LNG期货保税交割业务采取能量计量。
⑤允许境外企业使用海南自由贸易港LNG接收站保税设施。
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稳妥有序开展新型易货贸易,鼓励以人民币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