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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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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包括了股市、楼市、债市等金融市场监管政策和动向,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监管措施。
  • 昨天 22:19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深交所监管动态显示,3月2日至3月6日,本所共对199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豫能控股”进行重点监控;共对6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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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1:49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在短线交易主体上,对于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特定身份但卖出时具备的,纳入规制范围。明确所涉证券范围包括股票及存托凭证、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债)、可转债等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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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1:4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了13种豁免情形,主要涵盖3类情况:一是根据产品或者业务制度设计,市场对相关业务环节有明确预期,需要支持业务发展的,如优先股转股,可转债转股、赎回、回售,可交债换股、赎回、回售,ETF认购、申购、赎回,股权激励相关授予、登记、行权,做市业务等。二是因客观非交易因素导致持股变动的,如司法强制执行、继承、捐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等。三是根据监管规定或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需要依法依规进行的交易行为,如欺诈发行责令回购,违规减持责令购回等。为防范利用豁免情形规避监管,《规定》明确上述行为如涉及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不予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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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1:45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持股和交易时点的认定计算标准。结合监管实践,明确了一系列认定和计算标准,具体包括:一是买入、卖出时点以证券过户登记日为准。二是大股东百分之五以上持股比例按照同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或者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股份合并计算。三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互联互通机制下作为名义持有人持股超百分之五以上的不认定为大股东。四是认定短线交易涉及的证券不作跨品种合并计算。五是同一境外投资者应当将其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国战略投资者、沪深港通机制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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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1:4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规定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规定“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等,细化明确监管要求。二是明确持股和交易时点的认定计算标准。规定买卖时点为证券过户登记日,大股东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股份合并计算,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等,与有关规定做好衔接。三是明确豁免适用情形。根据《证券法》授权并结合监管实践,明确优先股转股,ETF认购与申赎,股权激励有关授予、登记、行权,司法强制执行,做市交易,欺诈发行责令回购等13种豁免情形,支持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同时规定相关情形如涉及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的,不予豁免。四是对由专业机构管理、按照产品或组合单独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形,按产品或组合的一码通账户单独计算持股,包括内外资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集合私募资管产品、符合监管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以便利交易,促进对外开放和中长期资金入市。同时,明确如果上述产品或组合无法实现独立规范运作或者存在利益冲突、违法违规等情形,将不予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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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8:14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上交所对281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对标普油气ETF、中韩半导体ETF等溢价较高的基金,以及*ST正平等异常波动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34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6起。
    *ST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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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7:35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着力引导行业机构专注主业,规范发展,推动修订出台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积极支持优质的头部机构做强做大、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更好促进完善治理,加强内控,优化服务错位发展。(财联社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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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7:30 来自 财联社记者 林坚
    创业板推更精准、更包容上市标准!哪类企业受益?一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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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7:2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表示,着力强化对新型业务的监管。总的考虑是趋利避害、规范发展、有效监管、严控风险,主要措施有突出公平性原则,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出台衍生品交易监管办法,支持合法合规风险管理活动,依规则限制过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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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6:4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在创业板改革中,将科创板改革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创业板,重点是:在创业板推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破的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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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6:4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进一步加强再融资监管,强化预案披露、申报受理、审核注册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忽悠式的再融资、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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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6:12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主席吴清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证监会将以打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度为方向,进一步推动市场、产品、服务、机构等方面的双向开放迈上新台阶,营造更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同时深入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改革,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合作,持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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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6:0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是证监会的核心职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将坚持依法治市,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市场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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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5:55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精准有力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违法行为,持续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有效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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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5:54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证监会主席吴清3月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总的来看,资本市场的规模、结构、质量都在实现新的跃升,市场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也在明显增强,股市的风向标作用更加凸显,在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过程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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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5:53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3月6日电,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表示,在持续狠抓上市公司真实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可投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加强分红回购,不断提升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助力培育更多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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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0:20 来自 中证金牛座
    财联社3月6日电,全国两会期间,记者就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问题专访了最高法副院长高晓力。高晓力表示,最高法将加快进度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争取年内出台;尽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私募基金犯罪司法解释,统一裁判尺度;落实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会议纪要要求,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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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03 08:47 来自 财联社记者 陆婷婷
    向日葵忽悠式重组现形 监管开出510万元罚单|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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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03 06:24 来自 中证报
    财联社3月3日电,截至3月2日,已有近30家上市银行发布首席合规官聘任相关公告。其中,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兰州银行、青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宣布首席合规官由行长兼任。业内人士认为,设立首席合规官不仅是银行响应监管政策的重要举措,更推动了银行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深层重塑,有利于银行实现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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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01 07:15 来自 财联社记者 卢阿峰
    三度披露均存“猫腻” 亚辉龙蹭“脑机接口”概念被监管处罚|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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