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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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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包括了股市、楼市、债市等金融市场监管政策和动向,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监管措施。
  • 41分钟前 来自 财联社记者 赵昕睿
    撤单后的“惩罚”,创业板拟IPO企业被指六项违规,投行等三家中介都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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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小时前 来自 中证金牛座
    财联社12月23日电,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拟于12月30日上线第一阶段功能,并于当日9:00起开始提供服务,接受券商投行底稿目录报送、投行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报送、项目及公司负面事项报送等。投行业务电子底稿监管系统、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系统将于12月26日17:00起停止服务。此外,中证协将于2025年启动自律监管平台第二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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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2:13 来自 财联社记者 黄路
    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两家公司实控人被立案调查|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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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0:44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2日电,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包括新易盛、天顺股份、莫高股份、豆神教育、金花股份、新迅达在内的6家A股上市公司于周五或周日公告公司或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其中,新易盛公告,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被立案调查。天顺股份公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小财注: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包括中金公司、祥源文旅、新乳业、东方集团、中毅达、绿亨科技等6家A股上市公司周五盘后公告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中金公司公告,因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新易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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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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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6:05 来自 财联社
    周末要闻汇总:事关算力等新基建!李强重磅发声;商务部透露正在抓紧制定“两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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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 10:0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1日电,深交所发布深市监管动态称,12月16日至12月20日,本所共对13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股价涨跌异常的“*ST同洲”进行重点监控;共对1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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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 00:2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1日电,深交所12月20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等六项资产支持证券审核业务指引,推动构建更加“简明清晰、易懂好用、全面完备”的规则体系。这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部署要求,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塑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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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22:46 来自 财联社记者 吴蔚玲
    一晚四家公司公告证监会立案 下半年大牛股涉信披违规|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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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21:52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全面反映信披工作。为全面、综合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评价内容在聚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性、有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履行社会责任等事项,引导公司建立提升投资价值长效机制、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严监管、零容忍态度,引入涵盖违法违规、风险事项、治理缺陷等内容的“负面清单”,督促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是评价标准科学客观,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方法上,设置A、B、C、D四个评价等级,在统一基准分基础上予以加减分进行初始评级,再通过“负面清单”修正评价结果,增强评价的有效性。评价流程上,公司对照检视提交自评情况,北交所复核后形成评价结果并公示,同时引入异议申请机制,提升评价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是设置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于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提高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力度,让信息披露质量高、经营治理规范的公司更有“获得感”;对于评价结果为D类的公司,强化监督指导力度,采取电话、发函形式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推进信息披露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信息披露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推动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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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22 来自 财联社
    证监会:将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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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09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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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08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金通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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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8:58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操纵期间),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等与袁达、吴硕、李学森开展股票交易合作,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一方提供部分账户及资金,由袁达、吴硕、李学森一方进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场地、安排人员下单。操纵期间,上述当事人实际控制使用53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伟隆股份”股价。经计算,账户组操纵行为获利16,537,712.31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袁达、吴硕、李学森违法所得16,537,712.31元,其中由陈柳毅承担3,468,856.16元,袁达承担3,468,856.16元,吴硕承担3,000,000元,李学森承担1,800,000元,陈柳增承担1,500,000元,吕延承担1,500,000元,叶晓波承担1,000,000元,高跃东承担800,000元;并处以33,075,424.62元罚款,其中由陈柳毅承担6,937,712.31元,袁达承担6,937,712.31元,吴硕承担6,000,000元,李学森承担3,600,000元,陈柳增承担3,000,000元,吕延承担3,000,000元,叶晓波承担2,000,000元,高跃东承担1,600,000元。

    陈柳毅、陈柳增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陈柳毅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柳增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伟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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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8:23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20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0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4单、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8单。上交所已对东方集团、ST东时等公司违规行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ST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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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5:37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金融产品》。其中提出,保险机构开展金融产品投资,应当根据监管要求、投资需求、负债特性、偿付能力、风险偏好、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设定金融产品投资的配置比例,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对于不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豁免穿透条件的金融产品,保险机构要按照穿透原则识别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把握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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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4:50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记者获悉,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将于2024 年 12月 30 日9:00起提供服务,接受券商投行底稿目录报送、投行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报送、项目及公司负面事项报送等。此外,自律监管平台第二阶段工作将于2025 年启动,确保对投行业务全方位、高效率的监管与支持。平台的核心在于券商依据相关规范说明要求,通过证联链报送自身投行业务各类信息,并在该自律平台呈现,形成了一站式的综合管理体系。目前至少将上线五大功能,分别是中证协投行业务电子底稿目录管理、投行业务电子底稿抽查、投行业务开展情况管理、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信息管理和投行类质量评价。后续将按照自律监管需求,逐步增加投行业务信息报送的范围。(财联社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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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06:43 来自 上海证券报
    财联社12月20日电,会计账簿如同企业的“体检报告”,而会计师事务所则是把脉问诊的“医生”。临近年末,上市公司群体再掀“换所潮”。据不完全统计,12月以来,已有逾百家A股公司披露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对于“换所”目的,大多表示,是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实施。细究其中缘由,“资格罚”的影响仍在延续,部分公司因原审计机构被暂停业务,经审慎考虑决定“换所”;部分公司则因原审计机构服务超过相关规定的最长审计服务年限,按规定进行“换所”。但表象背后,也有一些公司或试图通过更换审计机构来规避严格的审计程序,或者寻求更“友好”的审计意见。“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一把双刃剑。”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方面,定期更换可以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长期合作可能带来的“默契”影响审计质量;另一方面,频繁更换也可能暗示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在某些会计处理或披露问题上存在分歧,甚至可能是为了掩盖财务问题而“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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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9 16:24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19日电,记者最新获悉,多地证监局近日陆续对券商等提出监管要求,旨在加强对公开言论的管理,尤其是首席经济学家、券商分析师、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对外发声的管理工作。据多方了解,有券商研究所已在内部发文,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要求分析师要全面规范自身言行,严守执业准则,强调研报是观点的唯一标准,不要为博眼球说一些出格的话语,不要为了吸引客户、附和热点而放宽标准,不可存侥幸心理试探监管红线。有研究所合规部门称,目前有很多第三方机构接受买方委托,直接用买方名义接入各类会议,通过AI进行保存并分析整理,然后对外传播。规定也要求,禁止从业人员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上市公司调研纪要,相关纪要只能内部存档或作为撰写研报的素材。(财联社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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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8 19:27 来自 财联社记者 封其娟
    又一单公募老鼠仓!基金经理遭百万罚款,自辩没有用基金财产“抬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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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8 09:09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18日电,近日,有媒体关注到淳厚基金相关舆情,向上海证监局进行询问。该局表示,前期,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淳厚基金存在部分股东私下转让股权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信息披露持续违规等行为,已依法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业务等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了责令转让股权、限制股东权利、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同时,正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涉嫌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上海证监局表示,对拒绝、阻碍监管检查、调查,干扰监管执法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严肃处理。此外,欢迎社会各界对上海证监局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上海证监局同步披露了今年9月9日对柳志伟、李雄厚、董卫军、邢媛、贾红波、李银桂的立案告知书。(财联社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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