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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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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包括了股市、楼市、债市等金融市场监管政策和动向,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监管措施。
  • 3小时前 来自 财联社记者 林坚
    国常会80字最新定调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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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小时前 来自 证券日报
    财联社12月25日电,今年四季度以来私募罚单密集,记者据证监会网站梳理,截至12月24日,已有24地证监局对95家私募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开出133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私募机构多种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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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0:2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4日电,上交所就倍轻松有关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倍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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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20:0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4日电,美邦服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成建、李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409 号)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库升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康桥东路800号园区共3幢房屋建筑物、产证面积32,202.84平方米,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将上述房产整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经查,其中422平方米在2023年末仍在用于公司品牌直营店经营,直至2024年9月才对外出租,导致上海康桥东路800号园区房产整体在2023年末不符合确认条件。公司2023年年报中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成建、财务总监李莹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
    美邦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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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17:0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4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提示称,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不法中介诱导,认清“债务重组”的本质及其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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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 08:12 来自 财联社记者 闫军
    证监会深夜给市场吃“定心丸”:退市有严格标准,仅凭监管问询、业绩下滑简单对照容易误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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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3 23:0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3日电,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王利答记者问。问:今日网上流传36家公司将被退市、66家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还有多家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误导市场。对此,你有何评论?

    答: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交易类四类退市情形分别明确了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具体标准,今年上半年修订时也已经分类设置了过渡期。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可能被退市或者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需要综合公司具体情况作出研判分析,仅凭是否被监管问询、业绩下滑等个别财务指标进行简单对照既不符合退市规则,也容易误导投资者。退市新规已经充分考虑了出清风险和市场承受能力,市场已充分知悉。

    相关媒体报道指出将会退市的36家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据了解,有不少正在或者已经通过改善经营、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化解退市风险,相关情况请以公司信息披露为准。相关媒体报道指出的66家可能在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ST的公司,并不意味着都会退市,这些公司还有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善经营、提高质量,化解退市风险。此外,ST是指其他风险警示,与*ST不同,主要是为了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并不会因此直接退市,整改合格后就可以申请撤销ST。

    退市是有严格标准的,请广大投资者多从法定渠道了解相关信息,防止被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所误导。证监会将依法平稳推进退市监管,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对不负责任、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的媒体,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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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3 18:31 来自 财联社记者 赵昕睿
    撤单后的“惩罚”,创业板拟IPO企业被指六项违规,投行等三家中介都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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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3 09:17 来自 中证金牛座
    财联社12月23日电,从业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拟于12月30日上线第一阶段功能,并于当日9:00起开始提供服务,接受券商投行底稿目录报送、投行项目信息及人员信息报送、项目及公司负面事项报送等。投行业务电子底稿监管系统、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系统将于12月26日17:00起停止服务。此外,中证协将于2025年启动自律监管平台第二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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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2 22:13 来自 财联社记者 黄路
    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两家公司实控人被立案调查|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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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2 20:44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2日电,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包括新易盛、天顺股份、莫高股份、豆神教育、金花股份、新迅达在内的6家A股上市公司于周五或周日公告公司或相关方被证监会立案。其中,新易盛公告,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光荣被立案调查。天顺股份公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小财注:据财联社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包括中金公司、祥源文旅、新乳业、东方集团、中毅达、绿亨科技等6家A股上市公司周五盘后公告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中金公司公告,因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新易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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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2 16:05 来自 财联社
    周末要闻汇总:事关算力等新基建!李强重磅发声;商务部透露正在抓紧制定“两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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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 10:01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1日电,深交所发布深市监管动态称,12月16日至12月20日,本所共对134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对近期股价涨跌异常的“*ST同洲”进行重点监控;共对1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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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1 00:26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1日电,深交所12月20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等六项资产支持证券审核业务指引,推动构建更加“简明清晰、易懂好用、全面完备”的规则体系。这是深交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部署要求,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塑造良好市场生态,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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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22:46 来自 财联社记者 吴蔚玲
    一晚四家公司公告证监会立案 下半年大牛股涉信披违规|速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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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21:52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相关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全面反映信披工作。为全面、综合反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评价内容在聚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性、有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履行社会责任等事项,引导公司建立提升投资价值长效机制、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严监管、零容忍态度,引入涵盖违法违规、风险事项、治理缺陷等内容的“负面清单”,督促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是评价标准科学客观,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方法上,设置A、B、C、D四个评价等级,在统一基准分基础上予以加减分进行初始评级,再通过“负面清单”修正评价结果,增强评价的有效性。评价流程上,公司对照检视提交自评情况,北交所复核后形成评价结果并公示,同时引入异议申请机制,提升评价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是设置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于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提高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力度,让信息披露质量高、经营治理规范的公司更有“获得感”;对于评价结果为D类的公司,强化监督指导力度,采取电话、发函形式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下一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推进信息披露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信息披露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推动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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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22 来自 财联社
    证监会:将香港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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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09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证监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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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9:08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金通灵、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按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金通灵、美尚生态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投资者的起诉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证监会予以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金通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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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20 18:58 来自 财联社
    财联社12月20日电,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操纵期间),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等与袁达、吴硕、李学森开展股票交易合作,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一方提供部分账户及资金,由袁达、吴硕、李学森一方进行交易决策并提供交易场地、安排人员下单。操纵期间,上述当事人实际控制使用53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伟隆股份”股价。经计算,账户组操纵行为获利16,537,712.31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袁达、吴硕、李学森违法所得16,537,712.31元,其中由陈柳毅承担3,468,856.16元,袁达承担3,468,856.16元,吴硕承担3,000,000元,李学森承担1,800,000元,陈柳增承担1,500,000元,吕延承担1,500,000元,叶晓波承担1,000,000元,高跃东承担800,000元;并处以33,075,424.62元罚款,其中由陈柳毅承担6,937,712.31元,袁达承担6,937,712.31元,吴硕承担6,000,000元,李学森承担3,600,000元,陈柳增承担3,000,000元,吕延承担3,000,000元,叶晓波承担2,000,000元,高跃东承担1,600,000元。

    陈柳毅、陈柳增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决定:对陈柳毅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柳增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伟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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