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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新规下 口味限制、企业IPO需申报审核、雾芯科技股价大跌
财联社记者 高梦阳
2022-03-12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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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消息发布当天,刚发布财报的雾芯科技股价跌去36%。
新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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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 新消费日报(记者高梦阳 实习生董静怡)讯,3月11日,雾芯科技(RLX.US)发布了2021年第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财报。

财报显示,雾芯科技2021年第四季度净收入从2020年同期的16.19亿元增长17.7%至19.04亿元。全年来看,2021年全年营收为85.21亿元,同比增长123.1%。非GAAP会计准则下,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为22.52亿元,同比增长181.1%。

成功扭亏为盈,业绩亮眼,但雾芯科技却高兴不起来。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宣布,已经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

消息一出,雾芯科技盘前跌幅就扩大至20%,叠加中概股集体暴跌的影响,最终雾芯科技股价跌去36%。

雾芯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汪莹在财报电话会议上表示,雾芯科技支持新国标意见,新规明确了公司日后业务发展的方向,消除了时间、交易模式的不确定性,“我们相信新的标准和措施能显著提高成年吸烟人群对减少产品危害性质的认可,对口味的限制不会影响数百万传统吸烟者对于减少危害的核心需求”。

与去年年底的管理办法和国标一次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区别是,新国标强调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而《办法》新增了“上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显然,整个电子烟赛道都要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了。

全年净利润22.5亿,雾芯科技扭亏为盈

尽管2021年疫情反复,电子烟监管层面也有不少变化,但雾芯科技作为行业龙头还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财务方面,21Q4净收入同比增长17.7%,2021年全年净收入同比增长123.1%。

由于公司的分销和零售网络的扩大,其中向线下分销商销售的净收入增长显著。

财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净营收同比增长17.7%至人民币19.0亿元全年营收为85.21亿元。在非GAAP会计准则下,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为5.3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19亿元同比增长27.9%。毛利润达7.66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6.94亿元同比增长10.3%。毛利率为40.2%,而2020年同期为 42.9%。经调整后的全年净利润为22.52亿元,同比增长181.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雾芯科技拥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及长期银行存款合计为人民币148.6亿元(23.3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雾芯科技2021Q4的毛利率为40.2%,而2020年同期为42.9%。

而新消费日报了解到,毛利率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宣传活动有关的直接费用增加,以及存货费用的增加。

财报显示,2021Q4运营费用为2.3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8.5亿元人民币下降72.8%。营业费用下降主要是由于基于股权的薪酬费用发生了变化,从2020年同期的6.56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1年第四季度的4210万元人民币,下降了93.6%,主要由于公司给予员工的股份激励奖励的公允价值受本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同时,雾芯科技的销售费用从2020年1.967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1Q4的4660万元人民币,下降了76.3%。这部分费用的减少,主要由于基于份额的薪酬费用减少。而薪酬和福利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基于业绩的现金薪酬减少。至于管理费用方面,这部分费用从2020年同期的4.47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1年第四季度的1.67亿元下降了62.6%。

禁售调味电子烟,告别野蛮生长,但不会清零

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这意味着,行业急需规范。

实际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早就开始制定《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事实上,尽管资本市场对政策的反应激烈,但据新消费日报了解,在去年12月行政措施出台后,业内不少企业就积极调整。

以雾芯科技为例,一方面减少了贸易和库存,包括过渡期间的新店开张,而期零售渠道库存自去年Q1以来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科研方面,雾芯科技也持续加强在电子烟减害特性方面的研究 ,并成功于2022年2月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世界卫生组织注册网络的一级注册中心)注册临床研究。

但此次的意见稿对雾化物有了新的规定,强调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同时,还规定了雾化物应含有烟碱。

至于即将落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表示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也新增“上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考虑到市场上目前主流的电子烟品牌普遍有水果、薄荷等口味丰富电子烟产品,此规定将大幅削减其口味吸引度,同时烟碱的强制性规定也预示着无尼古丁烟油的路无法走通。

一位业内人士向新消费日报表示,新国标跟管理办法强调电子烟要去口味化、要统销统购、要生产许可。但监管的目的规范电子烟发展向减害方向发展,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比如,新国标中是要求烟草作为主香,但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里有调味料。临时允许添加柠檬醛、香叶醇、茶多酚、柠檬酸、苹果酸、可可提取物、咖啡提取物。

“参照海外,口味限制只会在短期内有影响,特别是对现有的库存和准备,但长期的影响有限”。雾芯科技方面表示,相信在国家《电子烟管理办法》生效后,中国电子烟用户将继续使用悦刻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Q4相关监管机构还引入了电子烟备案系统,为所有产业链参与者包括制造商、分销商和供应链合作伙伴提供了一种方法,来注册他们的产品,包括产品特性和验证。

这些新的监管和法规将显著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对思摩尔等代工厂的出口业务影响也不大,反而极有可能让国内的竞争环境获得巨大优化。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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