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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流动性困难 福建阳光集团一笔4亿公司债展期3个月
福建阳光集团称,因近期出现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兑付。

财联社(上海,记者 王海春)讯,阳光城(000671.SZ)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原本应在本月17日兑付的一笔公司债券,经与投资人协商后,获得3个月展期。

据福建阳光集团日前在上交所披露的信息,获得展期的公司债为“19阳集01”,债券代码 155145.SH,该债券的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息7.5%,期限3年。该债券于2019年1月15日起息,债券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

福建阳光集团称,因近期出现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兑付。

福建阳光集团表示,正积极筹集偿债资金,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争取尽早完成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的支付,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一家房产机构分析师表示,从时间段来看,今年一月是房企债券兑付一个小高峰;另外,本月又适逢春节前,是工程款支付的一个高峰,因此福建阳光集团兑付的压力不小。

“兑付只延期三个月,这个展期时间并不长,只是短暂的延期;但对福建阳光集团而言,已获得相当宝贵的缓冲时间。不过,由于时间较短,四月份能否及时还得上,还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房产机构分析师称。

大股东前述债券获得展期的时候,阳光城日前公告称,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福建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1,403,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阳光城方面介绍,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福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了解,被动减持后,福建阳光集团持有阳光城16.31%股份,东方信隆持股15.24%,康田实业持股9.4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有阳光城股份,由此前的41.97%降至40.97%。

“福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展开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以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阳光城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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