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本轮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报量工作正式启动; ②本次填报将“合理性”和“足量性”作为填报审核的关键基准; ③《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以自主选择报量品种的过评品规或厂牌。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1日
地点:线上
(1)1月18日宏观以及金融衍生品专场
腾讯会议:351-572-567
(2)1月19日黑色系、有色金属专场
腾讯会议:528-605-577
(3)1月20日能化专场
腾讯会议:741-780-094
(4)1月21日农产品、果品以及畜牧养殖专场
腾讯会议:914-169-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