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该办法规定了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并明确了登记审查、不予登记情形及异议程序等内容; ②新规自2024年12月8日起施行,旨在为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登记提供法律保障,并推动数据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1日
地点:线上
(1)1月18日宏观以及金融衍生品专场
腾讯会议:351-572-567
(2)1月19日黑色系、有色金属专场
腾讯会议:528-605-577
(3)1月20日能化专场
腾讯会议:741-780-094
(4)1月21日农产品、果品以及畜牧养殖专场
腾讯会议:914-169-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