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11月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②草案二审稿充实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内容,并对互联网营销等活动增加针对性规定;
③草案二审稿增加金融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内容。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1日
地点:线上
(1)1月18日宏观以及金融衍生品专场
腾讯会议:351-572-567

(2)1月19日黑色系、有色金属专场
腾讯会议:528-605-577

(3)1月20日能化专场
腾讯会议:741-780-094

(4)1月21日农产品、果品以及畜牧养殖专场
腾讯会议:914-169-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