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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举措支持北交所发展,证监会允许保荐机构对北交所公司“先保荐、后直投”,放宽联合保荐要求
为支持北交所发展,帮助保荐机构准确理解和适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11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

财联社(上海,记者 卢丹)讯,为支持北交所发展,帮助保荐机构准确理解和适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11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证券公司保荐和投资;二是关于联合保荐。核心要点如下:

(一)适当放宽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的相关要求。为支持北交所发展,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时点限制,即可以“先保荐、后直投”。

(二)对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等持股7%以上的联合保荐要求作出差异化安排:若拟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仍需联合保荐,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若拟在北交所上市,可以不采用联合保荐。

支持北交所发展,证监会对券商保荐和投资、联合保荐作出适应性修订

11月26日,证监会发布一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对证券公司保荐和投资、联合保荐的要求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证监会在修订说明中介绍,2020年6月,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保荐办法》有关规定,2020年7月制定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并于2021年11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修改为“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完善部分文字表述,规则实质内容保持不变。

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保荐办法》,证监会就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联合保荐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第一,证券公司保荐和投资方面,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这意味着,证监会适当放宽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的相关要求。为支持北交所发展,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时点限制,即可以“先保荐、后直投”。

第二,关于联合保荐方面,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和注册制推进安排,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办法》第四十二条所指“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暂按以下标准掌握:即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适用上述标准。

这意味着,证监会根据注册制推进安排和各板块具体情况,采取了差异化安排。对于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持股超过7%的情况,若发行人拟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仍需联合保荐,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若拟在北交所上市,可以不采用联合保荐。

有投行人士认为,这使得保荐机构投资北交所公司更加灵活,对北交所市场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2020年7月27日精选层正式设立并开市交易后,为支持新三板改革,证监会于2020年7月31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主要内容为: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新三板精选层公司的时点限制;对于保荐精选层挂牌的情况,保荐机构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超过7%无需联合保荐。

从政策延续性来看,证监会本次修订,既保证了规则实质内容不变,又体现了支持北交所发展的初衷。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密切关注试点注册制实施情况,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作用,逐步探索更为灵活的证券公司投资与保荐业务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机构看好北交所对券商投行业务的刺激

财联社记者统计,在首批北交所上市的81家企业中,中信建投合计保荐12家企业上市,排名行业第一;其次为安信证券,保荐了7家公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共保荐了6家公司,数量居第三位;开源证券和国元证券均保荐了5家公司,数量并列第四。上述五家投行总计保荐了35家北交所企业,可以看到中小券商展示出保荐北交所企业的巨大潜力。

中信建投证券非银团队认为,81家首批上市企业将直接为投行贡献承销收入,而1239家创新层挂牌企业也将成为后续承销收入的来源。

光大证券非银金融团队认为,从对证券行业的影响来看,目前首批北交所上市公司总市值约3000亿元左右,对于券商交易量贡献有限。从投行业务来测算,参照科创板、创业板一年100家左右的上市速度,假设明年上市80-100家,预计贡献增量投行业务收入30-50亿元。资本市场参与热情将进一步激活,除了券商投行业务,未来市场交易、跟投等各项业务都有望跟进。

开源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高超认为,北交所设立后,新三板储备丰富的公司将直接受益。同时,部分券商早期入股或旗下直投公司投资新三板企业,北交所成立后退出渠道有所增加,新三板股票资产重估下将大幅增加券商投资收益,券商各项业务均有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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