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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杭州,记者 刘科)讯,董秘敲诈公司董事长,这件“奇葩”事发生在今年1月刚上市的浙江绍兴公司迎丰股份(605055.SH)身上。
财联社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8月12日,迎丰股份原董秘曹某善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浙江绍兴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8日,迎丰股份通过网络聘请被告人曹某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当年10月底,被告人曹某善试用期内离职,并与公司结清报酬。2020年8月,被告人曹某善趁迎丰股份处于上市关键时期,以向有关部门揭发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要挟,以索要(股权)奖励为名,对迎丰股份董事长傅双利进行勒索。
为不影响公司上市进程,傅双利被迫于2020年8月31日签订支付给被告人曹某善100万元的协议书,并于次日按协议支付50万元给被告人曹某善。后因傅双利未按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剩余50万元,被告人曹某善继续施压,傅双利被迫于2020年10月9日再次支付50万元给被告人曹某善。后被告人曹某善又以傅某利违约支付为由,继续以举报相要挟,向傅双利索要钱财。
傅双利被迫于2020年10月17日再次签订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的补充协议,并于2020年10月21日支付50万元给被告人曹某善,剩余50万元尚未交付时案发。
材料显示,迎丰股份2020年9月10日通过证监会审核,2021年1月19日上市。迎丰股份董事长傅双利为浙籍商人,现年46岁,同时担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会长。
迎丰股份专业从事纺织品的印染加工业务,主要包括针织面料印染和梭织面料印染两大系列。财报显示,迎丰股份2020年营收7.79亿元,同比下滑13.74%;净利润8064万元,同比下滑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