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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25【合肥:摇号所购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财联社4月15日讯,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优先摇号资格的,3年内取消其摇号购房登记资格。登记购房人通过公证摇号选到房后累计放弃购房2次的,自最后一次选房结束时起,暂停其在本市摇号选房资格6个月。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房地产调控
2021-04-15 16:44:25 341228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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