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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领途汽车重整风波再起:重整计划未获通过 债权人要求查账遭拒
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2月24日,领途汽车管理人通报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最终并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财联社(北京,记者 徐昊)讯,备受争议的领途汽车破产重整一案在近日有了最新进展。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2月24日,领途汽车管理人通报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最终并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对于表决情况,其中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共有270户同意,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户数的68.70%,同意的债权额为4.06亿元,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的35.86%。这意味着,普通债权组的部分债权“大户”们并不同意这项重整计划草案。

“这个方案不通过很正常,因为重组方案根本无法说服债权人。”一位投出“不同意”票的债权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重整计划遭债权“大户”否决

根据《破产法》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而目前的情况是,普通债权组人数通过,但所占债权金额未通过。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领途普通债权人共687户,债权金额达12亿元。除部分自然人外,大多为汽车产业链相关企业,其中包括郑州比克电池的2.16亿元和惠州亿纬锂能的0.86亿元。这两家动力电池供应商,也是领途汽车金额较大的债权人之一。

除了上述提及的债权公司,据知情人士透露,最终比克电池也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出了“不同意”票。

2月1日,财联社记者曾就领途汽车破产重整一案进行过报道。多位债权人对这一重整计划草案提出了质疑。其一,此前不少债权人把还款希望寄托在尚未到位的3亿元新能源补贴上,然而破产重整后,普通债权只能按照30.76%的比例清偿,且清偿时间需要三年之久;其二,由于当时受疫情影响,仅北京蓝雀灵公司一家投资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而债权人认为该公司疑似为一家“空壳”公司,并不具备对领途汽车进行重整的能力。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债权人在春节后联合债委会主席邢台银行与领途管理人进行协商,债权人提出债委会派出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场进行查账,“因为债权人认为其评估报告中虚增了很多债权,且领途汽车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产有很多没有纳入进来。”但此举遭到了管理人的明确拒绝。此前,债权人也曾向管理人提出,希望与投资人北京蓝雀灵公司当面沟通,但也同样遭到拒绝。

不排除领途汽车破产清算可能

目前,部分债权人已经向法院提交材料,其诉求包括对重整期限进行延长、派出第三方中介机构进场对账目和债权进行核查以及更换管理人。“债权人认为,管理人并未做到尽职尽责。”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按照法律流程,由于普通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领途公司或管理人或将同未通过的表决组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未通过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管理人保留向法院申请依法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权利。

“如果债务人或者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符合6项条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向财联社记者解释道,其中条件之一是,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

“另外,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债务人所欠税款也需要获得全额清偿。”熊超进一步表示,“以上两个条件相对来说是比较苛刻的。”

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法院的批准,法院则将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即,领途汽车也有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性。

对于本案的下一步进展,领途管理人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上述所提及的债权公司负责人则表示,“现在就是看法院是否支持我们提出的要求,另外就是等待下一次投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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