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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海南全省被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
将海南全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指导海南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加大对海南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财联社(上海,实习记者 潘婷)讯,近日,人社部官网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指出,将海南全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指导海南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加大对海南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社会保障方面提出,指导海南探索建立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创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模式,畅通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

将海南全省纳入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先期实施范围。指导海南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加大对海南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支持力度。

针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向财联社记者解释称,有别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此处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指个人承担基金积累责任、为养老提供资金上保障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而对于“先期实施范围”的具体阐释,记者致电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截止发稿前未收到确切回复。王向楠对此表示,此范围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不知道是否涵盖养老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部省联络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人社工作改革创新研究、选派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指导和支持措施。

据了解,近日,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表示,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十分迫切,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提出的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要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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