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布胖东来梦之城二、三、四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财联社10月10日讯(记者 沈娇娇)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梯媒行业“老大”吞并“老二”,在经历了一年多的反垄断审查之后,经历提交补充材料、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等事宜,终于在今日迎来进展。
具体来看,分众传媒在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市场份额为50%-55%,新潮传媒的市场份额为5%-10%,集中后实体的合计市场份额为55%-60%。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不过,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考察广告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后认为,目前互联网广告已成为广告行业的主导投放渠道(2025年发布收入占广告发布总收入的比重超过85%);交通出行广告、传统户外大屏广告等广告品类,会在投放定价、投放效果等层面对电梯媒体广告形成一定竞争约束。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行业发展趋势可以相对弱化此项集中对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
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与分众传媒等当事方就如何减少此次经营者集中可能的影响进行多轮商谈,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核认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可以有效解决交易可能存在的关注。

交易的限制性条件(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上述限制性条件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企业可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解除;未经批准,仍须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分众传媒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公司将依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重点围绕价格稳定、公平服务等展开,在释放行业整合效率的同时,持续保障广告主、点位资源持有方及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前,2025年4月,分众传媒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潮传媒100%的股权,彼时,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新潮传媒100%股权预估值为83亿元。
随后,本次交易方案经历了调整,最终确定分众传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新潮传媒90.02%的股权,总对价为77.94亿元。其中,现金对价2964.95万元,股份对价约77.65亿元。交易完成后,新潮传媒将成为分众传媒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