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当前,多数政策是从产业培育、工业脱碳角度去布局氢氨醇,很多地方政府将电解槽/氢氨醇当成“下游产业”,而非电力系统调节资源。
②当前,市场更多是将电解槽当成普通化工装备,只看到其作为制氢设备的制造价值。
财联社10月9日讯,财政部发布2026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如下
综 述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环境带来的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我国经济呈现动能向新、结构向优的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精准发力,加强与其他政策协同联动,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今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1000亿元,创新推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包括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等举措,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扩内需重点领域。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选取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带动餐饮、住宿、旅游等相关领域销售额3000多亿元。支持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消费环境。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二是支持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攻关能力,2026年中央本级科技支出预算增长10%,重点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强化对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支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下达2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22个领域超1.1万个项目设备更新。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新增30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将新一批1500多家“小巨人”企业纳入专精特新奖补政策范围。将20个城市纳入第三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将10个城市纳入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首批支持范围。推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服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电子卖场监管。
三是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延续实施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阶段性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基础教育支出结构,支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支持地方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经费保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及时启动中央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有力应对地震、台风、洪涝及地质灾害等。
四是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加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统筹整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中央财政下达常态化帮扶资金1770亿元,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完善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扎实推进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综合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等政策,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
五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出台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618亿元,全力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启动实施9个跨省域“山水工程”,继续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六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督促指导各地用好中央化债支持政策,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深化跨部门监管协作,对新增隐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问责。推进隐性债务和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年初安排10.42万亿元,上半年已下达9.4万亿元。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七是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加强配套衔接,保障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平稳施行。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地方附加税立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指导地方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启动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发展急需上和民生关键处。
一、财政运行平稳向好,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我国经济坚韧前行、稳中有进,为财政平稳运行奠定基础。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出总体保持靠前发力,重点领域得到较好保障。
(一)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累计增幅持续提高。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万亿元,同比增长4.7%,呈现总体平稳、向新向优发展态势,主要是我国经济韧性强、活力足,同时价格上行、股市活跃、外贸增势强劲等因素也有力支撑了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79万亿元,同比增长5.3%,增幅比一季度提高3.1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增长6%,主要是工业和服务业持续增长、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行等带动;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11.8%,主要是外贸进口较快增长;企业所得税增长3.9%,主要是企业利润增长;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97.3%,主要是股市成交金额增长;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34万亿元,同比多退685亿元,增长5.4%,支持外贸出口增长。
二是非税收入小幅增长。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2.32万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3.5%,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4.4%,主要是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三是多数地区收入保持增长。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88万亿元,同比增长2.7%,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均保持增长。31个省份中,28个省份收入增长,比一季度收入增长省份多3个。
(二)财政支出保持增长,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3万亿元,同比增长1.5%,增幅比1-5月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12万亿元,增长6.5%,保持较高强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1万亿元,增长0.6%,累计增幅由负转正。全国主要支出领域中,卫生健康支出1.22万亿元,增长10.8%,主要是发放育儿补贴、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等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万亿元,增长7.6%;住房保障支出4309亿元,增长6.1%。
(三)狠抓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尽早下达、尽快见效。
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提前做好预算下达准备工作,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下达预算,促进资金更快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为资金使用创造有利条件。中央本级方面,3月底前完成所有中央部门的预算批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面,上半年已下达9.4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0.3%,下达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二、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
认真落实扩大内需战略,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内需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作用更好发挥。
(一)更大力度提振消费,不断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一是接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2026年,中央财政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5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并不断优化支持范围、补贴标准。上半年,已分两批累计下达资金1250亿元,带动相关产品销售额超1.1万亿元,惠及1.5亿人次,有力释放消费潜力。其中,汽车以旧换新370.7万台,推动二季度新能源汽车零售市场渗透率达62.4%,创历史新高;家电以旧换新6326.6万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7909.8万件;19个地方实施自主品类补贴政策,带动相关商品销售99.2万件。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带动消费。供需两端定向支持居民消费和服务业经营主体,激发消费活力。在供给端,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单户贴息贷款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惠及消费领域增至11类;在需求端,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对居民使用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消费贴息1个百分点,将信用卡账单分期纳入贴息范围,取消领域限制。1-6月,新发放相关领域贷款合计超17万亿元,同比增长4.6%,约9900万人次享受到贴息红利。
三是加快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和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两项试点工作。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方面,首批资金86亿元已全部下达,聚焦支持首发经济、服务消费和“IP+消费”三个方向,通过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发展新动能。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方面,首批资金10亿元已全部下达,聚焦丰富品质化消费供给、提升支付和语言等便利化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消费环境,吸引更多入境消费。试点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各地涌现出一批商贸、文旅、体育、康养、文创多业态跨界联动的亮点项目。
四是支持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下达资金100亿元,支持50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覆盖购物、餐饮、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激发居民消费需求。上半年,50个试点城市已投放奖金77.2亿元(含已中奖待兑付奖金),累计7.5亿人次参与活动,3.3亿人次中奖。
(二)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上半年,已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064.6亿元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推动936个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两重”资金全流程管理,优化资金下达流程,建立项目查重机制,实现绩效目标随项目预算同步下达。
二是积极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4万亿元,上半年各地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07万亿元,支持建设项目超1.7万个,其中用作项目资本金超1700亿元,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
三是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促进民间投资。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生产性服务、农林牧副渔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予以1.5个百分点、不超过2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额度上限5000万元。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上限2000万元。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设备更新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及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类贷款予以1.5个百分点、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四是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效益。2026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民生、应急救灾等项目建设。健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协调机制,强化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的衔接。上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累计下达4300.94亿元。
(三)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强化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国际经贸合作。今年,在对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零关税”基础上,对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建交国实施为期2年的零关税,同时积极推进与相关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4月1日起,对原产于刚果(布)的进口货物按照我与刚果(布)签署的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实施协定税率。
二是完善关税等进口税收政策。组织实施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扩大优质商品供给。积极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农业良种引进、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强化关键领域保障,促进对外开放合作。
三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部分进境商品实施“零关税”,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不限购买次数,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四是便利和扩大入境消费。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实施离境退税无纸化办理、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申请单实行“小额抽检制”等便利化措施,持续提升“购在中国”吸引力。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20个机场口岸以及厦门五通客运码头、深圳湾等21个水运、陆路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便利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消费。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动能加紧培育壮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贯通,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
(一)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加大基础研究中央财政投入,2026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比上年增长16.3%。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是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持续实施。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强化科技资源保障,支持布局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持续用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强化。积极支持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加大对中央级科研院所、高校的稳定支持力度,支持培育壮大科技型领军企业,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
四是科技经费管理不断完善。持续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推动。优化财政政策供给,支持高水平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同时引导和激励各地立足自身禀赋条件,加大科技投入和要素保障,加快建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高地。
六是科普资源供给短板加快补齐。拓宽支持渠道,新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疆、西藏等地区依托现有场地资源条件建设204个乡镇科普馆。
(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新一轮第三批专精特新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超1500家“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组织开展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终期绩效评价工作,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产业升级、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通过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大对“卡脖子”领域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启动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上半年,启动第三批制造业新型技改城市试点工作,遴选支持南京、珠海等30个城市开展试点,下达相关城市启动奖补资金45亿元,带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提升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
(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一是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支持政策。近年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税收支持力度,已构建形成一套覆盖范围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上半年,现行支持科技创新主要政策和制造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以及退税1.91万亿元,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培育壮大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运用。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创新产品迭代更新和推广应用,助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有效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上半年,累计支持6万多家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顺利获得银行贷款超过2900亿元。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深入落实区域发展战略,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是促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中央财政安排1214.85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397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050.49亿元,支持地方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108万亩。稳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
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62.5亿元,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农机推广应用,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安排资金12.64亿元,支持种业振兴,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实施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推动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我国农作物自主选育面积超过95%,蔬菜、畜禽、水产的国产种源市场占有率分别超过了91%、80%和86%。
三是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2026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6亿元,上半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1080亿元,为7700余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3万亿元。
四是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糖料蔗、天然橡胶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加快畜禽养殖提质增效和渔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行动,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上半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达到5050万吨、同比增长4.3%,国内水产品产量3512万吨、同比增长4.4%。
五是推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央财政安排82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解决小农户在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机械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安排资金43亿元,实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政策,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半年全国农担体系新增担保金额1518.1亿元,新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71万户。
六是支持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积极应对洪涝、干旱、台风等灾情,上半年中央财政已分批次及时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7.58亿元,有力支持受灾地区加快恢复农业生产。
七是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延续粮食风险基金政策,保障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支持地方政府加强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
(二)支持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一是夯实常态化帮扶投入保障。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资金1770亿元,规模与上年持平,重点支持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强化资金监管,推动资金安全合规高效实用。
二是聚焦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突出产业支持重点,因地制宜加强产业分类指导和长期培育,推动全产业链开发,支持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惠农增收。通过跨省就业交通补助、以工代赈、公益岗位等方式,优先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上半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超3200万人,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是加强对革命老区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26亿元,新增补助支持53个革命老区县启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以及上年度启动的项目续建和巩固提升,促进革命老区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探索具有老区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力推进。
一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坚持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规范建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上半年,共支持新建49个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98个农业产业强镇。
二是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中央财政分别安排资金19亿元、26.27亿元,支持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安排资金171.63亿元,实施第四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调动牧民实行禁牧和限牧的积极性。
三是水利基础设施持续夯实。中央财政安排水利发展资金对地方转移支付447.73亿元,支持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路径。
(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向前。
一是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模大、基本公共服务成本高的地区倾斜,用于支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支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二是继续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将晋城、鞍山、长春等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纳入支持范围。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每个城市分别定额补助8亿元、10亿元、12亿元,支持入围城市重点样板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
三是接续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区建设。中央财政对入选县给予定额补助,通过竞争性评审,将25个县(市、区)纳入2026年首批支持范围,推进徽派建筑、茶马(盐)古道、中原农耕、客家侨乡、江南水乡等5个主题的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
(五)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推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加快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央财政资金保障,支持边疆地区、革命老区、资源能源型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推动提升区域发展协调性。
五、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福祉持续增进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紧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加大投资于人力度,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一)就业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强化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等阶段性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吸纳就业。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9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加强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推动稳妥有序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强化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持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2026年中央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约73亿元,上半年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超2800亿元。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职业培训补贴与就业结果挂钩机制,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指导地方统筹相关资金资源,支持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力度,培养更多技能人才。
四是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力支持创业就业。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稳就业作用,创设就业贡献度指标,指导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就业贡献度与授信额度、再担保费优惠挂钩,引导更多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上半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650万户次。
(二)教育公平与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6.37亿元,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经费可携带性。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7亿元,支持地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给等。
二是推进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扩优提质。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458亿元,支持地方有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等。下达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17亿元,支持地方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增加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
三是支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下达资金312.57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推进职业院校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支持各地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等。
四是推动高等教育提质升级。2026年中央本级教育支出安排1924.76亿元、同比增长5%,重点支持中央高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等。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403.87亿元,引导地方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促进地方高校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五是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69.31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预计全年1.5亿人次受益。
六是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培养壮大。支持地方深入实施“国培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公共卫生服务切实强化。中央财政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03亿元,支持免费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服务,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2.6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二是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52.1亿元,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医保服务能力。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6.6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提升基础诊疗服务能力。
三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863.7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4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24元。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7.1亿元,支持各地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并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个人自付费用予以救助,夯实困难群众托底保障。
(四)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老年人基本生活进一步保障。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2026年已下达补助资金约1.2万亿元,支持地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科学实施全国统筹调剂,2026年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下达全国统筹调剂资金缴拨计划2506亿元。
二是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兜牢兜实。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66.8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上半年,全国领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人员约4429万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41元、629元,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1元、26元。
三是居民养老育幼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中央财政下达育儿补贴补助资金999.3亿元、比上年增长10.6%,支持各地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减轻城乡居民养育成本,全国已发放2026年度育儿补贴超过2500万人。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20.9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缓解失能老年人照护支出压力,提升失能照护水平。
四是优抚对象待遇有力保障。中央财政下达优抚对象相关补助经费647.1亿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帮助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问题。
五是住房保障水平持续加强。2026年安排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72.41亿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做好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及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满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及青年人等住房需求。继续支持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不断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9.5亿元,支持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加繁荣。
一是更好保障人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安排资金215.74亿元,持续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继续实施戏曲进乡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支持全国约5万个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按规定向社会免费开放。
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家书屋改革提升试点工作,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和实效性。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
三是增加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安排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30.18亿元,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引导和扶持,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四是培育优秀文化人才队伍。安排文化人才专项经费3.27亿元,支持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建强基层一线人才队伍。支持组织实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工程,扶持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发展。
五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下达专项资金32.1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等,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支持3680个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提升体育设施利用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六是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文化企业推动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推动中央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地方持续推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六)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支持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上半年3次启动快速核拨机制,中央财政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8亿元,支持地方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有力应对广西柳州、青海海西州地震,以及福建、江西、湖南等地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中央财政下达资金43.31亿元,支持“三高一低”县加强基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以及支持开展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实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重点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等。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能力。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明确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后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安排3.5亿元用于中央应急抢险救灾储备物资购置补库,保证应急救灾工作需要。
六、积极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强化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下达资金323亿元,支持48个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推动加快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确保相关地区老百姓清洁、安全温暖过冬。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8%,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
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53.65亿元,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持续健全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长江、黄河流域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地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对2025年度长江、黄河干流沿线各省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开展清算,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资金的清缴工作。上半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7.4%,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下达资金41.8亿元,以涉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推动健全涉重金属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二)持续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中央财政下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57亿元,支持地方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下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资金38亿元,支持地方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复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下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5.91亿元,支持沿海省份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下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24亿元,支持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等,夯实“三北”工程项目实施基础。下达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持续健全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长江、黄河流域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地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对2025年度长江、黄河干流沿线各省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开展清算,督促指导地方做好资金的清缴工作。目前,全国104个县纳入生态综合补偿重点区域,“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新增59个联合试点县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选择25个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发展试点。
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风险和促发展统筹推进
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将国债和地方债、内债和外债、发行和管理统管起来,着力构建政府债务管理新格局。
(一)国债管理不断加强。
一是积极做好国债发行工作。上半年发行国债7.75万亿元,其中记账式国债75650亿元、储蓄国债1897亿元。今年4月,启动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上半年已发行5720亿元,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44%,整体进度快于去年,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有序启动2026年主权债券发行工作。合理设计主权外债币种结构、期限结构、发行地及创新品种。今年5月,在香港成功发行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发行收益率创人民币主权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历史最低水平,认购倍数为10.4倍,订单规模刷新离岸人民币簿记建档发行纪录,主权类投资规模及占比创新高。6月,在卢森堡成功发行50亿欧元主权债券,创亚太区欧元债发行历史最大规模、发行利差历史最低等多项记录。常态化发行香港人民币国债,上半年累计发行香港人民币国债505亿元。
三是顺利推进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落地实施。2026年6月,如期顺利上线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支持加快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满足投资者使用个人养老金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需求。
四是持续加强储蓄国债电子渠道建设。新增手机银行渠道销售成员,目前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已全部可通过手机银行向投资者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人民群众购债便利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合理调整单人购买单期储蓄国债限额,使储蓄国债惠及更多群众。
五是推动国债纳入中英柜台债业务并完成首笔交易。指导境内国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完善相关系统建设,为境外投资者在境内开立实名账户,在保障中英柜台国债业务顺畅有序运行的同时,全面夯实跨境互联业务的风险防范基础。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将国债纳入中英柜台债业务品种,并于6月1日与汇丰银行完成首笔1亿元人民币国债交易。
(二)存量隐性债务风险有效缓释。
一是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地方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截至7月末,各地发行置换债券1.73万亿元,完成2026年2万亿元额度的86.7%。
二是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指导地方加快化解融资平台存量隐性债务,依法依规厘清政府和企业权责,加快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配合金融管理部门优化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降低融资平台流动性风险和利息负担。
(三)专项债券管理优化完善。
一是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坚持正向激励原则,统筹考虑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支出需要,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额度,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截至7月末,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41万亿元,支持建设项目超1.8万个。
二是扩大“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新增“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指导督促新纳入试点地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加快发行使用进度。上半年,“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6万亿元,占全国发行额的77%。
三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指导督促各地健全项目常态化谋划储备机制,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尽快具备开工条件。指导督促“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完善审核标准,加强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项目审核和指导把关,对无收益项目坚决禁止,对重复建设、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加强把关。
四是完善专项债券全链条管理。指导督促各地统筹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和进度,做到早发行、早使用。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扫描式”核查,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推动形成从资金管理到资产管理、从债务端到资产端的管理闭环。
八、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以财政科学管理试点为抓手,加强管理促规范,深化改革增效能,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一)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预算制度改革有序实施。深化零基预算改革,2026年编制2027年预算时进一步新增试点中央部门、基本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面做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工作。稳妥推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对离岸信托全面征收个人所得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分步恢复对锂离子等电池征收消费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将挥发性有机物全部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有序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推进地方附加税立法。强化平台经济税收管理。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按一定比例压减部分专项转移支付等,增加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选择部分省份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增强地方统筹能力。发挥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作用,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增强省级财政统筹调节能力,有效推动财力下沉。
(二)切实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和财会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加强会计法律及准则制度建设实施。推动注册会计师法完成修改。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开展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工作,发布2025年度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及准则实施问答案例。组织起草电力、银行业会计核算手册。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成本归集试点工作。开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实施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试点。印发财务共享服务指引。完成10类电子凭证会计数据国家标准制发工作。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作用。扎实开展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中央部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会计评估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整改整治和通报问责力度,让财经纪律真正“长牙带电”。强化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组织对40家头部和重点会计师事务所、15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依法对“东旭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处罚决定。上半年,依法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49名注册会计师,8户企业、12名相关负责人,4家资产评估机构、12名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布3期财会监督检查公告,公开通报19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效应。
三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民生领域资金和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等监督重点,加强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强化线上系统预警和线下实地核实,及时纠错纠偏。扩大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范围,加强与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联动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开展整合统筹转移支付资金试点监控工作,实现对整合资金的全链条追踪监控。
(三)持续深化财政科学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继续组织12个省份,围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等11项试点任务,因地制宜探索财政科学管理的有效路径。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建制度、定标准、抓监督,及时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贯穿从中央到地方、从预算安排源头到资金使用末端、从财政部门到各预算单位的全流程各方面,以科学管理推动挖潜增效。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完成国有资产报告有关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以数字化手段破解低效闲置等管理难题,实现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截至6月末,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汇聚超过71万条资产调剂共享和需求信息,累计完成9万台(套)设备、家具类资产,以及约32.5万平方米房屋的调剂工作,节约预算资金约15.9亿元。
三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国有金融机构产权管理基础,强化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全流程管理,做深做透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闭环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强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监测,按年度评估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情况,按季动态监测中央金融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财务状况,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经营和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四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创新邀请外部专家以现场会方式,组织对10个中央部门重点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项目入口关。在中央部门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对中央部门决算草案中的75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开展复核。组织对86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自评结果抽查复核,持续督促做好问题整改,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聚焦提振消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组织对55项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财政政策展望
面对更趋复杂的形势变化和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各项存量政策效能,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力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有力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合理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合理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更好衔接项目实施和债券发行,支持做实做细重点项目前期谋划,紧抓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行特别国债向8家中央金融企业增资,提升其稳健经营、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支持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支持推进“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完善实施机制。优化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健全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工作机制,更好鼓励居民消费、撬动民间投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更多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更多投向具有战略意义、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方面,大力支持“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突出科技创新供给和产业需求牵引,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促进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扩能提质、更好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效能,加大对关键性、战略性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积极稳就业促增收,强化重点人群、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适应人口结构性变化和流动趋势,优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布局。落实好育儿补贴、免费学前教育、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应急救灾保障,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五)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继续实施好一揽子化债政策,加快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防虚假化债、新增隐债,推进地方融资平台退出和改革转型。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落实分级保障责任,加强运行监测和库款调度,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统筹用好现有政策,协助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工作。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纵深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消费税改革等稳步实施。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加强财会监督体系机制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权威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