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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38【证监会发文规范证券基金机构与互联网平台转接合作】
财联社9月4日电,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不足一月,监管向证券基金机构进一步明确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合作的实操规范。记者多方了解到,监管向机构通报了规范开展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转接渠道相关合作的要求。本次监管通报以合规与安全为主线,细化风险分级评估、备案、报告、检查全链条要求,在维护渠道业务平稳运转的同时,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合作全流程,压实证券基金机构主体责任随着互联网渠道成为证券、基金产品触达投资者的重要入口,第三方平台转接跳转模式广泛应用。本次监管要求的核心主旨很明确,旨在提升合规性、安全性。监管称,根据《营销管理办法》内容,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建立事前评估机制,持续跟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 (财联社记者 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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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监管出实操规范,要求券商与基金规范开展与三方平台转接渠道相关合作
2026-09-04 19:18:38 96018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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