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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以高质量统计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①9月4日学习时报刊发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署名文章《以高质量统计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②“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总量实现“四连跳”,2025年达140.2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
                ③“十五五”时期统计部门将推进数智化转型等重点领域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学习时报9月4日刊发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署名文章,题为《以高质量统计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以下为原文:

以高质量统计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围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等重大时代课题,战略性、创造性提出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继续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统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为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统计力量。

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十四五”时期,统计部门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全力夯实数据质量根基,完善常态化统计监测机制,全面反映我国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

经济总量连续跨越,综合国力显著提升。经济总量实现“四连跳”,2021—202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先后迈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140万亿元的新台阶,2025年达140.2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发展水平稳步跃升,2025年人均GDP达13953美元,连续3年超过1.3万美元;全员劳动生产率(按2020年价格计算)升至18.4万元/人,年均增长6.0%,快于同期经济增速0.6个百分点。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2021—2025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和最强“稳定锚”;2025年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45万亿元,连续9年居全球首位,服务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二。

创新引领蓄势增能,现代化产业体系稳步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成果不断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动能。研发经费投入屡创新高,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2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3.9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至2.80%;2025年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位列第10位,比2020年上升4位,百强创新集群数量位列全球第一,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前沿领域创新硕果累累。新型工业化走深走实,2021—2025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8.4%、9.2%,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5%。服务业提质扩容,2021—2025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3.1%、10.7%。网上零售、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发展,202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6.7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29.1%。

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内需主动力作用凸显,“十四五”时期,内需对经济增长平均贡献率达83.0%,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平均贡献率为58.8%,比“十三五”时期提高10个百分点。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2025年货物运输量、周转量分别比上年增长3.2%、4.6%,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3.9%。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有序推进,2025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89%,比2020年末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缩小至2.31。区域经济布局更加优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经济增长极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绿色低碳转型提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降碳成效显著,2025年天然气、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30.4%,“十四五”时期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超过16%,成为全球能耗强度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绿色生产力加快打造,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比2020年增长10.3倍,产销量连续11年保持全球第一,充电桩、太阳能电池等绿色产品产量快速增长。生态保护不断加强,“十四五”时期以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7%左右,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升至91.4%,森林覆盖率超25%,贡献了全球约四分之一的新增绿化面积。

高水平对外开放纵深推进,多元贸易格局加快形成。国际合作网络布局不断拓展,我国已成为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与5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了投资合作备忘录,中老铁路、雅万高铁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落地。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我国对70多个国家实行单方面免签或全面互免签证,自贸试验区总数增至22个,全国开放口岸总数达311个,形成水陆空立体开放格局。贸易门槛与投资门槛进一步降低,“十四五”时期末我国关税总水平已降至7.3%,处于全球较低水平。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2021—2025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超7000亿美元。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事业提质发展。就业大局保持稳定,2021—2025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年末值稳定在5.1%—5.5%,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120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0年的3.2万元增至2025年的4.3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均实际增长5.4%。社会保障扩面提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或超过95%,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比2020年分别提高22.5%、24.6%。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5%以上,2025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达1004万张、1346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1平方米。

安全发展基础巩固,风险隐患逐步化解。粮食能源安全保障有力,202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43万亿斤,连续2年突破1.4万亿斤;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超50亿吨标准煤,能源自给率提升至84%以上。产供链韧性不断增强,2021—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实际增长5.5%,占全球比重接近30%,规模连续16年居全球首位,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重点领域债务风险逐步化解,我国政府负债率远低于G20国家平均水平,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大进展,5年来处置不良资产比“十三五”时期增加超40%。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撑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基本建成

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是准确反映新发展理念成效、监测高质量发展进程的关键支撑,也是服务国家宏观决策治理的重要基础。新时代以来,统计部门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持续健全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基本建成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建成系统规范的统计标准体系。统计标准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类别及其从事的经济社会活动、地理区域等进行统一分类和划分的规定,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由1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项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1项国家统计调查元数据标准、22项派生产业标准、3项区域标准、7项统计单位标准、3项其他国家标准为主体,部门统计标准为补充的统计标准体系。

“十四五”时期以来,国家统计局先后制定修订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现代服务业统计分类》《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制造业及相关产业活动参照目录》《统计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区域统计代码编制规则》《民营经济统计分类标准》等多项国家统计标准,审批了《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试行)》等部门统计标准,统计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为科学规范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提供更加坚实的标准支撑。

构建丰富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指标是对经济社会现象进行数量或性质测度的标准化名目,是统计调查、核算、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统计数据的客观载体。统计指标体系是若干个相互联系的统计指标系统组成的整体。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形成了由数千项基础调查指标和综合汇总指标构成的丰富适用的统计指标体系,其中,既包含定量指标也包含定性指标,既包含宏观指标也包含微观指标,既包含总量指标也包含结构指标,全面反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近年来,特别是“十四五”时期,国家统计局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新发展新要求,不断丰富反映新经济新领域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统计指标,在持续完善反映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绿色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统计指标基础上,建立健全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中国式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生态保护补偿等专题性统计指标体系,为科学研判经济社会运行、推进高质量发展筑牢统计数据根基。

形成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统计调查方法是根据统计调查的目的与要求,结合调查对象的特点和调查机构的条件,开展统计资料搜集活动所运用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适应现代化统计调查需要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十四五”时期,国家统计局有效整合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强化经常性抽样调查主体地位,加强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方法的灵活运用,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和行政记录统计应用,积极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各项统计调查中的有效应用,持续提升统计调查能力、统计生产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

构建覆盖全面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统计调查制度是对统计调查的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表式、报送程序和数据处理作出统一规范的法定工作制度,是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生产统计数据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部门和地方分工明确、互相衔接、共同组成的政府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其中,国家统计调查是反映全国性基本情况、对基本国情国力情况进行统计的统计调查,调查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管理和宏观决策的需要。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统计局已经形成了一套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党和政府进行国家治理和宏观决策需要的统计调查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人口、农业、经济等3项重大国情国力周期性普查,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投资、人口、劳动力、住户收支、价格等80余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和重点领域。“十四五”时期,国家统计局持续完善现代化产业统计和数字经济统计,加强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统计,健全社会民生和能源资源环境统计,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等统计监测制度,积极推进全口径消费统计、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等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统计调查制度体系覆盖更加全面,国家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得到科学反映,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得到客观评价。

形成成熟完备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民经济核算是按照经济学原理、严格遵循核算原则对全部经济活动进行的系统定量测度,是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自1992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以来,经过多年改革与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完备、科学有效、国际可比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形成了五大基本核算加扩展核算的核算框架,定期开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宏观资产负债表、派生产业增加值等丰富多样的统计核算,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十四五”时期,为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客观充分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新变化,国家统计局持续推进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制度建设,实施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改革,建立正式季度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深化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全面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基本衔接,编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全国投入产出表和供给使用表,改进完善资金流量表、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建立数字经济增加值核算制度,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国民经济核算领域进一步扩展,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一步健全。

建立严格规范的国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是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而建立的系统性工作制度,是实现统计质量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遵循。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统计局已经建立起以《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为核心,以《统计调查项目、改革方案、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办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以及各专业、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为支撑的质量管理体系,将数据质量管控贯穿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十四五”时期,国家统计局修订完善了《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统计业务流程规范(2021)》,以及涉及42个统计专业的国家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常态化开展重大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和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推进数据质量综合治理。国家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日臻完善,严格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形成。

构建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的一项基本职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实施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监测评价、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为抓手,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十四五”时期,国家统计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组织实施两轮统计督察,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不断拓展统计监测领域,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为党中央准确判断经济形势、优化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统计监督成果在推动各地区高质量发展、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扎实推进“十五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统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锐意改革,统筹推进统计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分析能力,积极构建与数智化转型趋势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见效。健全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党建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持续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完善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制度,扎实推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相关派生产业统计分类修订工作,不断丰富完善新经济、新质生产力、社会民生改善、碳排放等领域统计指标。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深化统计核算制度方法改革,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完善宏观资产负债表编制,精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统计需求。

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评价和宣传服务质效。着力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判预警,强化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新质生产力、智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跟踪监测,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优化统计数据发布解读与公共服务。

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高统计立法工作质量,加快推进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任务,持续提升统计督察效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统计监督协同机制,以法治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加快统计数智化转型。以数智技术全面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进一步拓展新型数据资源渠道,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收集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探索数据安全共享新模式,以新技术赋能统计生产方式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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