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8月3个月期买断式逆回购延续加量,有助于保持市场流动性充裕。
②展望8月,政府债供给可能继续放量,同时中长期资金到期规模上升,都可能对资金面造成扰动。
财联社8月5日讯(记者 邹俊涛)继全国性银行和东部区域银行相继落地后,DR基准利率贷款探索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延伸。
8月4日,成都银行披露,该行落地西部地区法人机构首笔DR基准利率企业贷款,向某经营主体发放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以DR001作为贷款定价基准。
据悉,上个月,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全国性银行率先开展DR基准利率贷款探索,上海银行随后落地城商行首单相关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DR贷款从东部区域银行进一步延伸至西部法人机构,反映出银行对于贷款定价机制多元化探索正在持续推进。
同时,市场也开始讨论对银行经营的影响。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部分业内人士提醒,短期大量转换DR定价对银行息差的潜在压力。
从上海到成都,区域银行接力探索DR贷款
从落地路径来看,DR基准利率贷款正在呈现由大型银行向区域银行扩散趋势。
7月20日至22日,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在海南海口市集中落地全国首批三笔DR基准利率贷款。其中,工商银行投放7670万元,招商银行投放800万元,浦发银行投放700万元。
随后,上海银行落地城商行首单DR基准利率贷款。此次成都银行相关业务落地,则进一步将DR贷款探索范围拓展至西部地区。
业内人士表示,相较全国性银行,区域银行在服务地方经济过程中,与区域产业、企业融资需求联系更加紧密,对贷款定价灵活性的需求也更高。
“城商行客户结构通常以区域企业、中小企业为主,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客户的融资需求存在差异。探索更加灵活的定价机制,有助于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一位银行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随着DR贷款参与机构增加,未来其应用场景可能不仅局限于单笔贷款产品创新,而可能进一步延伸至银行内部定价管理和客户服务体系。
DR贷款持续扩围,后续银行经营及息差影响引关注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随着DR贷款参与主体逐步扩大,市场对于其对银行经营影响的讨论也在增加。
国信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指出,以LPR为锚,还是以DR为锚,贷款合同利率的加点代表着不同的经济含义,也意味着完全不同的定价思路。前者是拿定价客户与最优客户利率相比,后者是拿定价客户与银行自己的资金成本相比。在利率管理的实践中,后者显然对银行自己更方便,但对于客户的风险定价而言,可能前者更直观。
另一位银行业分析师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当前银行业净息差仍处于承压阶段,DR贷款推广对不同银行的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对于资金来源稳定、负债成本管控能力较强的大型银行而言,DR贷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价格传导效率;而对于部分负债成本较高、资产定价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而言,则需要关注贷款收益率进一步下行带来的压力。”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表示,DR定价赋予银行更大的差异化定价空间,这种灵活性有助于银行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在高风险业务中覆盖相应的信用溢价,从而改善整体盈利空间。
同时,他指出,当前DR001和DR007显著低于1年期LPR的3.0%。如果大量贷款转向以DR定价,贷款利率在市场化机制下可能进一步下行,短期内或对银行净息差形成额外压力。
董希淼进一步表示,从动态角度看,DR定价贷款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跨境经营主体等信用资质较好的借款人,这类贷款原本就以LPR减点形式发放,DR定价只是将这一既成事实制度化、透明化。长期而言,多元定价体系有助于银行精准识别和定价风险,避免“一刀切”的低价竞争,反而有利于息差的合理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