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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5年,摊余债基有望重启发行,中小公募或得适当倾斜
①目前仍在运行的摊余债基中,最近一轮是在2020年底获批,至今已有5.5年;
                ②去年四季度以来,摊余债基陆续到期受市场持续关注;
                ③中小公募机构目前在市场占比约六成,其中有90家公募规模低于800亿元。

财联社6月30日讯(记者 周晓雅)中小基金公司从哪里能得到产品布局的适当倾斜?摊余成本法债券基金或许是答案。

财联社记者从公募人士了解到,摊余成本法债券基金(以下简称 摊余债基)或将迎来新批额度,且中小基金公司将得到适当倾斜。这距离上一次摊余债基获批已有5年以上。

这也与此前召开的2026陆家嘴论坛相呼应。彼时,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到,要推出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包括坚持分类监管、突出特色,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约六成公募机构的管理公募规模不足1000亿元,其中90家不超过800亿元,不足500亿元的也有79家。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小机构如果可以获批这类封闭期长的产品,不仅规模能在相对长时间维持稳定,同时,管理费收入也能减缓经营压力。

何为摊余债基?

所谓的摊余成本法,是一种金融资产估值方法,核心在于把资产的收益(如利息)按剩余期限平均摊销至每日。摊余债基往往以封闭式运作、定期开放,且可以在监管规定框架内,对持有到期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具有净值波动小、稳健增长的特点。

最早在2012年,首只摊余债基获批发行,直到2019年以后,这类产品才迎来密集发行。这是因为2018年资管新规推动净值化转型,为摊余成本法债券基金提供了特定的发展窗口。

长江固收赵增辉团队此前研报提到,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台,确立了资管产品以市值计量为基础的净值化管理目标,仅封闭式产品满足特定条件可采用摊余成本法计量;为保障转型平稳过渡,同年7月监管放松限制,明确过渡期内封闭期半年以上的定开债基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为摊余债基扩容提供了制度基础。

“凭借估值稳定、低费率、免税、高杠杆等优势,摊余债基规模自此增长。”该团队认为,在以净值化为核心的资管产品转型进程中,摊余债基在过渡期发挥了重要的承接作用。

在2019年、2020年间,密集发行的摊余债基,主要客户是银行自营,产品封闭期多为3~5年,主要配置政金债。

从发行端看,当时成立规模最高的摊余债基一度超过200亿元,超百亿的产品也不在少数,Wind数据显示,摊余债基的规模从2018年底的535.97亿元,增至2020年底的1.12万亿元,增长约20倍。

但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监管从2021年逐步收紧对摊余债基审批的节奏,摊余债基进入存量运作阶段。目前仍在运行的摊余债基中,最近一轮是在2020年底获批。

理财增配摊余债基

摊余债基供给不足,近年来持续受到市场关注。前述长江固收团队提到,2022年—2025年,每年分别发行0、9、1、0只摊余债基。从每家基金机构持有摊余成本法债基数量来看,71家基金机构持有数量不超过2只。

Wind数据则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摊余债基整体规模为1.56万亿元,其中有69家管理人旗下摊余债基规模超过百亿元。

需求则依旧存在,这也使得摊余债基的到期情况持续受关注,从去年四季度起,大规模摊余成本法债基陆续进入开放期。

民银研究曾分析,今年一季度,债券各细分类别中,中长期纯债基金为主要增配品类,前十大持仓中配置规模1534亿元,增加145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约10%,占比44.6%,反映在经历净值平滑严监管后,理财对摊余成本法债基需求上升。

也有券商认为,摊余债基机构配置格局呈现反向分化态势,银行自营因产品息差收窄配置性价比下降,参与热情持续降温,银行理财受稳净值需要和合规投资路径约束,配置需求持续攀升。

但从公募机构来看,有业内人士认为,中小机构如果可以获批这类封闭期长的产品,不仅规模能在相对长时间维持稳定,同时管理费收入也能减缓机构的经营压力。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募管理人中,管理公募规模超1000亿元的仅有67家,占比约四成;剩余六成管理人中,90家不超过800亿元,其中的79家不足500亿元。

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的监管发声,也从2024年以来愈发频密出现,直到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的演讲中,首次提及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中小基金公司适当倾斜,积极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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