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深圳土地市场再现“百亿地王”。
②深圳宝安区一地块成功出让,被保利发展以105.1亿元总价竞得,成交楼面价约87900元/平方米,刷新宝安中心区住宅用地楼面价纪录。
广东广州市近日公布楼市“偷面积”首张罚单。荔湾区城管执法局对当地某城中村改造项目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这一主要功能为商品住宅的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将装饰柱改建为结构柱,改建面积近200平方米。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要这样改建呢?
业内人士指出,报建阶段是装饰柱,项目完工成了结构柱,就可以把原本室外、不计入套内的外立面凹槽、挑空区域“封进室内”,变成业主能使用的套内空间,实现“只送面积、不占计容指标”。但这类改建未经规划许可,属于违建,应给予处罚。
那么,类似“偷面积”的做法还有哪些?存在怎样的隐患?对消费者又会造成哪些影响呢?
根据荔湾区城管执法局出具的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商品住宅项目将19-1栋的4至31层,以及19-2栋的2至15层、17至31层、33至48层的装饰柱均变更为结构柱,其中还有部分楼层属于避难层,总的改建面积合计199.34平方米。
一般来说,住宅的得房率是指每户实际使用面积(也就是套内建筑面积)与包括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在内的总建筑面积之比。得房率高,消费者自然会认为比较实惠,也因此,楼盘的竞争力也就相对更高。所以,市场上一度通过“偷面积”等做法,出现了100%得房率,乃至140%得房率的住宅。李宇嘉表示,类似的做法还有前期压缩户内面积,后期通过改造阳台、花池、飘窗等方式变相提高得房率的行为。
作为普通消费者,可能好奇:能够获得的套内面积更大不是更好吗?那这种“偷面积”的做法,岂不是“于我有利”?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李宇嘉:一是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包括工期、民事等纠纷问题。没有报批,就没有经过规划审查,也就可能会导致无法通过验收、如期交付。二是计算得房率后的价格,比其他在售的项目、同类二手房还要低,这是不公平的竞争,不仅不利于市场的稳定,更不利于居民资产的稳定。三是导致房地产业对“好房子”、高品质的理解走歪,产品同质化竞争、低水平内卷。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去年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可以说是国家对“好房子”提出的底线要求,这一规范就对住宅层高、居住环境、适老化设计、住宅安全性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李宇嘉认为,对消费者而言,套内面积固然重要,但通过“偷面积”得来的套内面积,往往处于阳台等边角位置,使用效率未必就高;开发商还是要在户型设计等方面下足功夫,真正从居住者的角度出发,满足公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期待。
李宇嘉:所谓的新规产品、高品质产品,应该是在户型设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全龄友好、配套设施上提高品质,提高业主的居住体验感,这才是“好房子”。“偷面积”不仅违反了建筑设计规范,还带来了安全隐患等问题。所以广州这次的行政处罚,也是一次动真格的表态。能否严格控制,主要看后续的监管能否长期、严格执行下去,形成制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