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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3:53【三部门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
财联社6月18日电,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近日印发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规则明确,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级别,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规则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新华社)
网络安全 摄像头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6-18 20:53:53 23938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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