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9日电,海德股份(000567.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1年3月公司开展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时,交易对手方将8.84亿元收购价款代关联方偿还借款,构成资金占用。公司未在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该情况,违反《证券法》。截至2025年4月,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决定:对海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广西给予警告,并处以68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50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80万元)。公司称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