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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外人“偷”超400万元鸡蛋,上市公司4人获刑
①6人因非法侵占湘佳股份价值400余万元的鸡蛋获刑,其中4人为上市公司员工;
                ②5月29日,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因职务侵占罪获刑。

财联社6月2日讯,因非法侵占湘佳股份价值400余万元的鸡蛋,根据一审判决,6人获刑,其中4人为上市公司员工。

据石门县人民法院,5月29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公开宣判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6名被告人获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金某、陈某、唐某四人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公司”)员工,在非种蛋库从事保管员工作。2021年1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姚某、王某在向湘佳公司购买鸡蛋的过程中,分别与被告人吴某等四人相互勾结,利用吴某职务便利,通过更改鸡蛋出库件数、虚报数据、多提少记等方式侵占湘佳公司鸡蛋,被侵占鸡蛋价值超400万元,6名被告人非法获利11万余元——388万余元不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王某利用被告人吴某的职务便利,将湘佳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陈某、金某、唐某明知他人利用吴某的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仍参与配合,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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