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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子公司治理“留白”,研报防火墙现漏洞,光大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①光大证券在境外子公司治理及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利益冲突管理方面存在两大合规短板收上海证监局罚单;
                ②监管层对券商研报业务的规范力度持续加大,已就证券公司利益冲突管理现状开启全面摸底调研。

财联社5月27日讯(记者 陈俊兰)5月26日,上海证监局正式披露了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光大证券在境外子公司治理及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利益冲突管理方面存在两大合规短板。

根据上海证监局发布的〔2026〕14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光大证券本次涉及两项违规事实。

其一是针对境外子公司相关议案,公司未履行内部集体讨论流程,同时合规负责人未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违反跨境机构管理相关监管规则。

其二是公司未能建立有效机制,防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与其他证券业务产生利益冲突,违背研报管理及券商合规管理相关规定。

依据对应法规条款,上海证监局依法对光大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境外业务流程存漏洞,历史风险事件凸显跨境风控重要性

本次罚单中,境外子公司议案决策、合规审查程序缺失成为首要违规事项。

随着中资券商加快全球化布局,监管部门对跨境经营的流程管控、合规审查提出了愈发细化、严格的要求。根据现行规则,券商涉及境外子公司重大事项议案,必须经过公司层面集体讨论审议,并由合规负责人出具正式书面审查意见,这是筑牢境外业务风险防线的基础环节。

光大证券是国内较早布局海外市场的券商之一,境外业务板块布局已久,相关经营主体架构、投资项目也长期受到市场关注。回溯过往,2016年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参与发起的52亿元跨境并购MPS项目,最终因标的破产导致巨额亏损,成为中企出海史上极为惨痛的教训之一。该事件不仅导致公司连续多年计提巨额预计负债,净利润排名一度大幅下滑,更引发了持续多年的监管问责与高管人事震荡。

尽管随着2026年4月英国高等法院驳回相关欺诈诉讼,MPS境外项目的法律波折暂告一段落,风险基本出清。如今再度因境外子公司议案流程、合规审查不合规被监管点名,暴露出光大证券在境外子公司的决策程序与合规审查机制上仍存在实质性漏洞。在监管层持续强化券商跨境业务风险防控的背景下,如何补齐境外业务的内控短板,依然是光大证券亟待解决的核心课题。

研报利益冲突防范失效,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升级

除境外业务外,研报业务与其他业务利益冲突防范不到位,是光大证券本次被罚的另一大核心问题。按照监管要求,证券研究报告必须坚守独立、客观原则,券商需搭建严密的内部防火墙,将研报业务与投行、自营、资管等业务严格隔离,杜绝利益关联、不当干预、利益输送等行为。

近年来,监管层与证券业协会持续出台制度文件,不断收紧证券研究业务监管尺度,从制度层面封堵利益冲突漏洞。目前,我国对券商研报的规范主要依赖《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券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披露的信息真实、客观、专业。

事实上,监管层对于券商研究业务的合规审视正在从“内容合规”向“利益冲突”纵深推进。

就在不久前的4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2026年修订),明确严禁研究部门与分析师通过拉票、不当激励等方式影响评选结果,要求评选结果“不得作为对相关人员薪酬激励的依据”。这一规定的背后,正是监管层对部分券商研究部门为了博取分仓佣金或配合投行业务,而丧失独立性的警惕。

此外,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就在上海证监局开出罚单的前后,中证协也已在行业内启动了针对证券公司利益冲突管理现状的全面摸底调研。调研直指“投行与研究业务的联动”“投行与资管业务的协同”等高频协同场景,并重点关注跨境利益冲突穿透难题。这意味着,如何防范研究条线沦为其他业务部门的“吹鼓手”,已成为衡量券商合规能力的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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