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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11【拓日新能:实控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就股权纠纷等事项将女儿陈琛告上法庭】
财联社5月25日电,拓日新能(002218.SZ)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诉讼代理人通知,陈五奎和李粉莉系夫妻,陈琛为陈五奎和李粉莉的女儿;诉讼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诉讼纠纷。案件一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原告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陈琛。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登记在陈琛名下的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属陈五奎、李粉莉所有,并要求陈琛协助奥欣投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案件二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原告仍为陈五奎、李粉莉,被告为奥欣投资,陈琛为案件第三人。原告诉请法院判令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拓日新能同日发布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查后决定,对股东陈琛以奥欣投资名义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解任董事陈嘉豪、李粉莉)不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理由包括:提案主体未提供有效股东身份证明、提案函为扫描件且缺少原件、未包含符合相关规定的声明。拓日新能表示,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科瑞思的关联交易为采购石英砂等光伏玻璃生产原材料,属主营业务必需的持续性交易,具有商业逻辑和必要性,定价公允,已履行审议程序。

小财注:公开信息显示,拓日新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以及二人的子女陈嘉豪与陈琛。陈嘉豪与陈五奎为父子关系,与李粉莉为母子关系,与陈琛为姐弟关系。

5月22日,公司及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拟于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解任陈琛董事职务,并补选现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艳平为董事的议案。董事陈琛不同意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理由包括针对解任其董事事项所列理由,不予认可;在现阶段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形下解任其董事职务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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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3:00:11 50708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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