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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已超33亿,证监会新一轮打击财务造假,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
①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本市场长效化惩防体系加速成型,由事后惩戒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控;
                ②前两轮整治已累计查办线索263起,罚没金额超33亿元,18家造假上市公司完成退市出清;
                ③监管明确提出将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体现了监管工作与时俱进的特点。

财联社4月24日讯(记者 林坚)监管新一轮行动启动,这次仍是聚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4月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证监会部署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这是监管第三轮发起此类系统性整治活动。证监会称,前两轮整治已累计查办线索263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7起,罚没金额超33亿元,18家造假上市公司完成退市出清。

本轮行动相较于以往有哪些变化?这是大家最关心的。财联社梳理发现,监管的行动逻辑有所变化,由事后惩戒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控,其中科技监管、行刑衔接、中介约束三大抓手同步强化,长效化惩防体系加速成型。具体来看,行动有12个重点。

1.优化分类监管,加强预警信号常态化监测排查。

2.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

3.加快建设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

4.坚决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

5.坚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线索。

6.切实约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7.压实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职责。

8.鼓励保荐、审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吹哨”,对于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9.优化上市公司监管执法信息统筹发布,提升执法威慑效果。

10.大力推进贯通式一体化执法,提升发现查处效率。

11.进一步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更多代表人诉讼、其他支持诉讼等典型案例落地。

12.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有受访律师认为,此前两轮专项整治最大的成效在于打破了部分上市公司“造假低成本、违规无后果”的固有认知。大额罚没、实控人追责、强制退市组合落地,让市场清晰感知到监管执法的刚性,短期整治的震慑效果已经充分显现。

而聚焦本轮,上述律师认为,本次行动更侧重治理模式的升级与完善,比如过往财务造假监管多以事后立案查处为主,本轮专项行动首要任务,便是织密常态化监管监测网络,通过分类分级监管、动态风险排查,实现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记者也注意到,证监会也明确提出,本次专项行动更加突出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三项目标。

据记者了解,自今年4月起,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落地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核心抓手,紧盯防范财务造假第一道防线,旨在通过资本市场力量完善公司治理,构建市场参与方积极履职、相互制衡、支撑企业科学决策的良性生态。这部分可参考《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4月全面铺开,直击财务造假等重点》报道。

关于行动的落地,证监会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看点一: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

在一众行动规划中,需要看到,为提升风险识别效率,监管层面正持续加码科技监管能力建设,这也意味着,监管关口正全面前移。

一方面,依托监管大数据仓库,如此可以打通多领域数据壁垒,整合企业经营、资金流转、合作交易等多维度信息,实现跨维度交叉核验;另一方面,强化财务舞弊监管AI大模型应用。参考现行大模型的作用,通过智能算法抓取财报异常数据、交易不合理信号,弥补人工核查的短板。

与此同时,两大专业化监测平台建设按下加速键。财务舞弊非现场监测和发现中心、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中心同步推进建设,分别聚焦上市公司自身财务舞弊行为,以及审计机构、合作企业等第三方协同造假乱象,实现造假全链条、全参与主体的全覆盖监测,从技术层面压缩财务造假操作空间。

看点二:“造假必付出高昂代价”的共识正形成

从严执法、严惩重罚,始终是财务造假治理的核心抓手,本轮专项行动明确延续从严监管基调,多项刚性执法要求严格落地。监管再次强调三大执法原则:即造假必退市、资金占用必须清偿、企业退市不等于责任免除。

从监管举措来看,即便上市公司因重大财务造假被实施退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高管等相关责任人员,依旧需要依法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相关责任,杜绝“退市甩锅”的违规套利空间。对于造假情节严重、涉嫌触犯刑事法律的案件,监管将强化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常态化梳理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相关线索,依托刑事追责大幅抬高违法成本。

可以预见,多维度的惩戒组合之下,行政罚款、市场禁入、刑事追责、民事索赔形成叠加效应,持续强化“造假必付出高昂代价”的市场共识。

看点三: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

财务造假治理,离不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与中介机构外部监督的双向发力,本轮专项行动针对性补齐两大监管短板,全方位压实市场主体履职责任。

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端,监管将重点紧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严管资金挪用、违规担保、指使造假等违规行为。同时进一步压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责任,督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从企业内部建立财务合规第一道防线,减少人为干预财报、刻意修饰业绩的空间。

在外部监督层面,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被进一步强化。监管明确鼓励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主动履职,对于执业过程中主动发现并上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将依法依规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政策倾斜,以正向激励完善行业吹哨机制。

中介机构吹哨机制的完善,能够有效破解以往第三方机构“默契纵容”的行业痛点,让外部监督真正发挥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以来,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吹哨机制得到不断完善,监管接连出台多项落地举措。依托新“国九条”配套规则,明确审计、保荐等中介主动报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证监会同步修订吹哨人奖励制度,提高奖励比例与最高奖励上限,拓宽内部从业人员举报适用范围。同时将中介吹哨要求纳入财务造假专项监管部署,压实“看门人”责任,健全线索移送、跨部门协同与吹哨人保护机制。叠加执法层面落地首单中介主动报告从宽案例,以制度激励与刚性约束并行,引导中介机构主动履职,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除针对性监管举措外,本轮专项行动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避免专项整治“一阵风”。监管将持续完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制度体系,优化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以典型案例公开强化警示教育。同时推行一体化贯通式执法模式,整合监管资源、精简核查流程,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在投资者保护层面,监管联动投保机构持续发力,常态化推动证券代表人诉讼、支持诉讼落地,为受损投资者搭建民事追偿渠道,将财务造假的民事赔偿责任落到实处。此外,跨部门协同机制持续深化,完善第三方违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凝聚多部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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