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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炒股、非法配置、约定分成,三位券商员工被出警示函
①海南证监局与深圳证监局接连对三名证券从业人员开出行政监管罚单,主要指向操作客户账户、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
                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证券行业罚单至少已有70张,波及34家券商,49名责任人被罚。

财联社4月13日讯(记者 陈俊兰)4月10日,海南证监局与深圳证监局接连对三名证券从业人员开出行政监管罚单,剑指违规操作客户账户、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输送不正当利益等多发性行业顽疾。

违规跨度长达八年,从代客操盘到送礼拉拢

具体来看,海南证监局于4月10日发布的罚单显示,当事人胡双依在证券从业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在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二是在2024年3月存在向客户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的行为。

从罚单内容来看,胡双依违规行为时间跨度长、性质多样。早在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就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而在近期的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其又向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并在2024年3月向客户及其亲属提供礼品。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索要、收受、提供、输送利益,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向客户、关系人提供礼品等行为均被明令禁止。海南证监局决定对胡双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利益捆绑深度绑定,约定收益分成、提供融资便利

深圳证监局的罚单则揭示了更为隐蔽和复杂的违规模式。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经查,易青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并约定收益分配、为他人融资提供便利等行为。

这种“代客理财+收益分成+融资杠杆”的组合模式,风险极高。一旦投资亏损,极易引发客户纠纷,将风险传导至证券公司。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该行为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圳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易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借用他人账户炒股,最普遍也最危险的“高压线”

同日内,深圳证监局还对原五矿证券员工刘艺帆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罚单显示,刘艺帆在五矿证券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这直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这也是证券行业中最常见、被查处最多的违规行为之一。尽管监管三令五申,但部分从业人员仍心存侥幸,试图通过“隐身”账户进行违规交易,最终难逃大数据监控。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证监局在决定书中特别提示,对行政监管措施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显示了监管执行的刚性。

从“机构罚”到“人罚并重”,廉洁从业成重点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一季度,今年以来证券行业罚单多达70张,波及34家券商,49名责任人被罚。与普通投资者接触较多的经纪业务依然多有违规,尤其是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违规炒股罚单数量占比较高,覆盖从总部高管到一线经纪人的各个层级。这一趋势表明,监管正致力于清除行业积弊,重塑合规文化。

首先,监管正在穿透至个人,对违规从业人员的直接追责力度加大,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将直接影响其职业发展。其次,违规时间跨度长并非“护身符”,胡双依近十年前的旧账仍被追查,显示监管追溯力度强劲。再者,廉洁从业已成为监管重地,向客户送礼、输送利益等看似“人情往来”的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不正当利益输送。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员工频繁“踩线”也暴露出部分机构在内部管控、员工行为监测、廉洁风险排查上存在漏洞。尤其是在员工违规操作账户、账户监测、异常交易行为识别等方面,亟待加大技术手段和审计力度。

当前,资本市场的监管环境日趋严格,合规经营的理念正逐步渗透到每一个执业细节。对于广大证券从业人员来说,守住合规底线,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自己职业生涯最好的保护。或许一时的侥幸会带来短期利益,但从长远看,唯有恪守本分、远离违规操作,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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