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创业板意见》对再融资制度作出2项核心优化举措,提升上市公司再融资流程灵活性; ②深交所表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的推出,实际接近境外的“闪电配售”制度,更好满足创新企业融资需要; ③再融资简易程序优化或解决中小市值企业“融资时机错配”问题。
①作为审核参考、非上市必备程序,无额度无指标、不替代审核与中介责任,与A股市场发展初期实行的“额度分配”“指标分配”有根本区别; ②未被推送信息的企业也可以正常申报创业板,不会影响上市进程; ③本次创新探索旨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了解辖内企业实际情况的优势,补充审核参考信息。
①中信证券田良称,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打破盈利枷锁,精准覆盖“重研发”高成长企业; ②申万宏源罗钻辉指出,创业板改革靴子落地,务必重视IPO对券商业务的战略引领意义; ③国泰海通王政之提到,制度创新为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