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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34【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
财联社3月20日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符合下列标准的非简易案件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5个省(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审查:1.在同一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在15%至25%之间;2.在上下游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在25%至35%之间;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在25%至35%之间。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3-20 10:13:34 353372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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