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3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逮捕,并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②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徐宪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财联社3月17日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蒋超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超良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蒋超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蒋超良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综合计划部主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